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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航空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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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引导保险机构提升低空经济保险的可保风险识别、评估能力
北京商报· 2026-02-12 17:56
政策文件发布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于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 行业能力建设 - 引导保险机构与低空航空器制造、运营企业合作,加强对低空新型风险的研究,提升可保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1] - 完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进数据积累,并积极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和风险评估工具,以提升产品开发科学性与费率厘定精准性[1] 产业链支持 - 支持再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研究、精算定价和风险分散等方面的功能作用[1] - 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挥专项专长,辅助完成承保理赔工作[1] 人才培养 - 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1]
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中国证券报· 2026-02-03 04:44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于2月2日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1] - 指南提出当前中国低空经济已进入产业化加速期,形成贯穿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的全链条生态体系[1] - 指南明确发展目标: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低空经济领域标准超过300项,形成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1] 标准体系框架 -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结构包括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五大核心领域[1] - 指南旨在建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融合、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融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融合、基础标准与场景标准融合的“四维融合”标准供给体系[1] 低空航空器标准 - 低空航空器标准是标准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基础共性、管理、安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和有人驾驶航空器标准[2] - 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安全标准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展开,旨在提高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水平,推动制造产业升级[2] - 重点开展低空航空器感知与避障、数据链路网络安全、飞行控制系统数据记录等标准制修订[2] - 同时开展系统综合、试验试飞、无人驾驶航空器平台、数据链、地面控制系统、任务载荷等标准制修订[2] 低空基础设施标准 - 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低空飞行管理服务保障基础设施、低空质量技术基础设施、低空安全防护基础设施等[2] - 该标准是低空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保障[2] 低空空中交通管理与安全监管标准 - 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包括空域管理、飞行流量管理、空中交通服务和空管保障标准,是低空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2] - 安全监管标准包括无线电管理、人员管理、运营与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救援等,是低空经济活动安全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2] 应用场景标准 - 应用场景标准覆盖农业、交通、能源、测绘、文旅、体育、医疗救护、气象、国土、海洋等多个领域[3] - 具体场景标准建设涉及低空航空器智慧农业应用、低空交通物流、低空航空器电力设备巡检、低空数字地图测绘、低空观光旅游等[3] 行业发展阶段与关键前提 - 当前低空经济正从概念验证迈入场景化应用,相关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市场规模持续突破[3] - 行业普遍认为,通过制度完善低空基础设施网络、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建立市场化运营体系是实现规模化运营的关键前提[3]
《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新华日报· 2025-10-02 06:06
法规生效与产业目标 - 《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苏州低空经济发展进入有法可依、规范提速的阶段 [1] - 到2026年,苏州的目标是打造成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聚集产业链相关企业1000家,产业规模达1000亿元 [1] - 苏州已在全市建成各类起降点263处,获批低空航线337条,并计划建成1—2个通用机场 [1] 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 支持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企业发展,发挥其作为产业链核心的集聚带动作用 [1] - 产业发展以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新能源航空器为重点,推动构建完整、先进、安全的航空器产品体系 [1] 飞行安全保障体系 - 政府将加强对低空飞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低空飞行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1] - 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依法联合设立低空安全保障基金,为因低空飞行遭受的、未能及时赔付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提供先予支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