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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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方面涉及你我生活?一文了解↓
央视网· 2025-08-22 10:16
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制定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公用事业涵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3] - 公用事业因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 其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和损害具有特殊性 需制定专门指南增强执法科学性 [4] 垄断协议行为规范 - 指南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行为具体表现 帮助经营者识别法律风险 [6] - 横向垄断协议为主要类型 常见于瓶装燃气行业 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销售区域或市场份额等行为 [8] - 指南针对横向垄断协议的口头约定、会议、自律公约及联合经营等形式作出针对性规定 [8]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范 - 滥用行为多发生于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9] - 指南细化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和差别待遇等行为的认定因素 [9] - 无正当理由行为将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指南列举正当理由考量因素如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惯例等 [10] - 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行为且无法规依据的 通常不认定为正当理由 除非经营者证明必要性 [14] 正当理由认定标准 - 指南专条规定正当理由的认定因素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等 [10] - 结合执法实践 指南明确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具体情形 [12]
事关水气电热等民生领域,怎样为公用事业经营画红线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22 07:39
指南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共七章45条 构建公用事业领域体系化反垄断监管制度 [1][3] - 指南针对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 广播电视 公共交通等具有自然垄断环节的行业 [1] - 指南明确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框架和认定标准 以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重点 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规则体系 [3] 垄断协议监管重点 -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以横向垄断协议为主 多出现在瓶装燃气行业 [3] - 横向垄断协议具体表现形式包括:通过口头约定 会议 自律公约固定价格或利润水平 通过合作经营 联合体划分销售地域或对象 [4] - 指南对纵向垄断协议 组织与实质性帮助行为的具体表现进行细化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经营者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需证明必要性 否则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 [6] - 指南专门规定各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正当理由及一般不能认定的情形 [6] - 公用事业经营者可行使"正当理由"抗辩权证明行为合理性 [6] 执法原则与协同机制 - 反垄断执法遵循维护公平竞争 依法科学监管 增进民生福祉 服务高质量发展原则 [6] - 执法机构发现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时 将线索移交行业监管部门 发现违法违纪和犯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7] - 需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 司法部门的关系 实现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