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
搜索文档
金融街证券连收7张罚单 7名员工涉嫌违规被罚
犀牛财经· 2026-01-09 11:31
监管处罚概览 - 2025年12月31日 内蒙古证监局及广东证监局对金融街证券及其下属营业部、7名执业人员共发布7张“罚单” [2] 受处罚主体及措施 - 公司层面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内蒙古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 [3][6] - 分支机构层面 金融街证券潮州熙泰大道证券营业部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5] - 个人层面 7名执业人员受到处罚 包括马甜、鲁文龙、王鑫、王丽虹、郝丽珍、康诚被出具警示函 卢铭斌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3][4][5] 具体违规行为:内蒙古证监局辖区 - 员工马甜在销售“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过程中 存在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4] - 员工郝丽珍向客户宣传推介“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时 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 且材料中含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 [4] - 员工康诚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的协议 并将资金汇集至本人名下购买该基金 [4] - 员工鲁文龙、王鑫、王丽虹私自推介销售非公司代销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的产品 [5] 具体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辖区 - 员工卢铭斌存在向投资者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以及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 [5] 公司层面违规问题总结 - 多地多名员工私自推介或销售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的产品 [6] - 个别员工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的协议 并将资金汇集至本人名下购买该基金产品 [6] - 个别员工向客户宣传推介“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时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 且材料内容存在风险揭示问题 [6] - 个别员工在销售“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过程中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 [6] - 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 对从业人员行为管控有效性不足 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6]
更名3个月后7人违规被罚,金融街证券的“恒泰”旧疾未了
新浪财经· 2026-01-05 17:37
核心观点 - 金融街证券在2025年最后一日收到内蒙古与广东证监局合计7份罚单,涉及4项违规行为,7名员工被追责,公司被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频次,这为其2025年上半年亮眼的业绩表现蒙上阴影,并可能倒逼其加速内控升级 [3][26] 监管处罚详情 - 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四类:私募基金销售违规、“飞单”、违规代持及资金归集、承诺保本保收益,涉及内蒙古4家及广东1家分支机构 [4][26] - 内蒙古证监局对包头、呼和浩特3家营业部员工在销售“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具体包括: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私自组织投资者签约并将客户资金汇集至个人账户申购、未使用公司统一宣传材料且材料表述不当 [5][7][29] - 广东证监局对潮州营业部员工卢铭斌擅自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并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采取要求接受监管谈话的措施,其所在营业部被出具警示函 [8][10][30][32] - 内蒙古证监局对牙克石营业部三名员工长期向客户销售关联方“恒泰普惠”平台产品(未获公司正规代销授权)的“飞单”行为出具警示函 [11][33] - 因公司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防范跨区域、多人员集中违规风险,金融街证券被内蒙古证监局责令在收到决定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在2026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报告 [11][33] 历史遗留问题与关联风险 - 2025年9月末,公司全资投行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因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导致超60%的募集资金被发行人控股股东挪用,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8][40] - 恒泰长财证券在2024年3月曾因债券项目舆情核查不充分被上交所书面警示,显示其合规风控薄弱 [18][40] - 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收到近200起开庭公告,其中超过180起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占比超90%,相当于每5天发生3起诉讼,纠纷主要聚焦于2023-2024年销售的私募产品及未履行合规审批的场外理财产品 [18][40][41] - 此次涉及的“飞单”产品发行方“恒泰普惠”与金融街证券存在关联(通过全资子公司持股30%),但产品未纳入公司正规代销体系,此违规行为是历史问题的延续,早在2018年其前身恒泰证券就曾因未签代销协议代销恒泰普惠P2P产品被罚 [13][16][35][38] 公司背景与近期业绩 - 公司前身为1992年成立的内蒙古证券,后更名为恒泰证券,于2015年10月在港上市募资17.46亿港元,金融街集团于2023年1月取得实际控股权,并于2025年9月9日正式更名为金融街证券 [19][41] - 2025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反弹:营业收入13.98亿元,同比增长43.38%;归母净利润2.41亿元,同比增长346.86% [22][44] -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增长核心引擎:上半年经营收益9.51亿元,同比增长36.19%;客户总数达411.89万户,较2024年末增长3.21%;客户托管资产1.89万亿元,同比增长5.55%;投顾产品超额收益覆盖率82% [22][44] - 投行业务完成24单公司债承销,规模565.2亿元,但IPO业务几乎空白 [22][44] - 投资管理业务收益1.32亿元,同比下降12.85%;资产管理总规模1533.34亿元,较2024年末回落 [23][45] - 公司正推进数字化转型,于2025年12月11日与同花顺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2][44]
连收7张罚单!金融街证券违规问题频发
深圳商报· 2026-01-04 17:21
监管处罚与合规问题 - 内蒙古证监局与广东证监局同时开出7张罚单,直指公司存在“飞单”、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等系统性违规问题 [1] - 多地多名员工私自推介销售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飞单”),多家营业部集中显现;个别员工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协议,将客户资金汇集至个人账户集中申购私募基金,涉嫌违规代持及资金归集 [1] - 宣传材料不合规,存在易误导投资者的表述;个别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 [1] - 监管部门对相关营业部及涉事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措施,并要求公司在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报送报告 [1] 投行业务风险 - 公司全资投行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于2025年9月因未能防范债券募集资金挪用风险遭出具警示函 [1] -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23淮控01”等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未及时获取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未按约定持续监督,导致超60%的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 [3] 司法纠纷与诉讼 - 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收到近200起开庭公告,其中超180起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占比超90% [3] - 纠纷主要聚焦于公司2023年~2024年销售的私募产品,包括“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及多款未履行合规审批程序的场外理财产品 [3] - 2025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判决一起私募索赔案,作为托管方的公司因未对私募基金投向资产权属履行合理审核义务,被判承担本金10%的赔偿责任 [4] - 受该案影响,2025年4月至6月公司迎来诉讼第一波峰值期,三个月累计开庭98起 [4] - 截至目前近200起案件中仅30余起作出一审判决,其中21起判令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单案赔偿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4] 公司转型与业绩 - 2023年1月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正式获得国资背景;2025年9月9日恒泰证券正式更名为金融街证券 [2] - 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亿元,同比增长43.47%;归母净利润为2.41亿元,同比大增346.86%;净利率大幅增长近6.7倍至14.98% [2] - 2025年12月11日,公司与同花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从“单点协同”迈入“全面融合”阶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