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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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涉及64名激励对象和66.25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1][5][9] -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23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的12个月内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获授权益数量的50% [5]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3-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累计达69.88% 超过65%的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亿元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亿元 [8]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情况 - 64名激励对象均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或良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9] - 本次解除限售后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25万股 [9]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9] - 法律意见书确认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0]
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回购注销59,500股限制性股票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1][4] - 回购价格调整为6.27元/股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现0.72元(含税) [1][5] - 回购资金总额为373,065元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6] 股权结构变动 - 总股本由833,268,000股减少至833,208,500股 变动比例为-0.007% [6][7] - 回购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7]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议案 [1][4]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3] - 本次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4][5][7] 历史授予情况 - 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907.90万股 [3] - 预留部分授予132.50万股 均已完成证券登记结算手续 [3][4]
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本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3年9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5] - 2023年10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6] - 2023年11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9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2024年9月24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5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9]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 [9]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获授权益数量的50% [9]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规分红等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10] - 以2021-2022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累计达69.88%,超过65%的考核目标 [11][1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2]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良,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3]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 [13]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25万股 [13] -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 [13]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25万股 [13]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 [13]
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权益分派调整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12][13] 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3年9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4] - 2023年10月1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议案[7][8] - 2023年11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9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4年9月24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2025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11][12] 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500股[12]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72元 回购价格由6.99元/股调整为6.27元/股[13] - 回购支付总金额373065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3] 解除限售进展 - 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1]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2]
四方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公司激励计划批准与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持续发展 [6] -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7] - 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 - 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10]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分三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4年1月25日董事会决议回购25000股 2024年4月25日决议回购60000股并调整回购价格为6.99元/股 2024年8月27日决议回购30000股 [10] - 2025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回购注销59500股限制性股票 [12]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回购价格由6.99元/股调整为6.27元/股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触发价格调整 [13] - 本次回购资金373065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13] 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23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 [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206305.37元 2024年为715587644.14元 以2021-2022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69.88% 高于65%的考核目标 [19] - 6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均为优/良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20] - 公司于2025年8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