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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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如何申报?一文带您了解→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6:24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 税源采集 及合并申报】功能 [2] - 在申报界面,需点击【新增税种】并选择相应税种,然后进行【税源采集】,系统将跳转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自动带出已有的土地、房屋信息,纳税人需点击【新增】以补充信息 [2] - 在税源信息界面,需录入土地或房产的基本信息及应税明细,完成税源采集 [3] - 申报缴纳提供两种方式:一是确认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 [5];二是填表式申报,进入功能界面后点击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7]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规则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11] - 常见的视同销售情况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1][12] - 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遵循“两步走”原则:第一步按市场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第二步按成本价结转视同销售成本 [12] - 举例说明:若公司将成本50元/盒、市场售价80元/盒的100盒月饼作为职工福利,会计上按成本价减少库存,但企业所得税需按市场价确认8000元销售收入,同时结转5000元成本 [12] -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仔细梳理全年业务,对“免费送”或“转用途”等情况及时做好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 [12]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豁免情形 - 依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若经营主体因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4] - 若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或明显笔误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4] - 若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5] - 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情形,亦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5]
10月31日截止!房土两税如何进行申报,看这里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8 23:06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要点 - 重庆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缴纳 下半年征收期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1] -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 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 [3]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由土地使用权人缴纳 [5] - 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重庆市试点征收的个人住房房产税不包含在内 [3][4] 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 军队 宗教寺庙 公园 名胜古迹等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相关税收 [6][7][8] - 直接用于农 林 牧 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1]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 可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9] 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 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种 [12][14] - 未采集税源信息需新增税源 支持模板导入批量操作 已申报税源错误需先作废申报再删除税源 [15][16][17] - 土地或房产产权转移时需在税源采集界面点击义务终止 录入转出时间以终止纳税义务 [18][22] - 提供确认式申报和填表式申报两种方式 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税源信息 [19][21]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33][34][35] -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且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 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 [36][37] - A级经营主体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 连续评为A级可累积提高 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47][48] 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已办理登记的无须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28] - 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8] -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家庭手工业产品等四类情形暂不办理税务登记 首次涉税时由税务机关赋予纳税人识别号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