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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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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提示提醒来啦,快来学习和收藏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1 16:59AI 处理中...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纳税缴费信用关乎您的切身利益,为了让您第一时间知晓自身信用状况,避免失信扣分风险,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宁波税务聚焦高频税费信 用失分事项和符合修复、新设立复评条件等情形,推出纳税缴费信用提示提醒服务,上线13个信用提示提醒场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 局、征纳互动、短信等渠道实时自动推送,请您及时查收并纠正失信行为,守护好自身良好信用!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WF/ FWM | -- -- | | --- | --- | | 账号等信息,如尚未报送,需及时依法报 | | | 送,避免信用失分。 | | | 项景2 | 推送对象及渠道 | | 新设立可以上海 | 法定代表人(短信)财务负 | | | 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 | | 代表人关联判D级 | | | 事后修复提醒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消 | | | 息中心、征纳互动消息中心) | | 场景3 | 推送对象及渠道 | | 新设立纳税人缴费 | 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 | | 人信息报告事项信 | 代理人(全国统一规范电子 | | 用失分的事后修复 | 税务局消息中心、征纳互动 | | 11505 | 消 ...
注意!这件事没按时办,可能会影响纳税缴费信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2 10:01
税收征管法规更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规定期限和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相关资料[3] -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若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需在纳税期内按上期实缴或税务机关核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4][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规则 -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将按月计算扣除信用分5分[6] - 自2025年起,文化事业建设费被纳入涉费种参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7]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机制 - 若发生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的失信行为,及时纠正并完成补申报后可申请信用修复[8] - 信用修复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补申报,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9] - 修复条件为已完成补申报且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11] - 修复时限分为两种:若失信行为已记入评价结果,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若尚未记入,则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统一更新[11] - 信用修复加分标准根据纠正时间有所不同:在失信行为发生3日内纠正可加5分;在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加4分;在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在90日后纠正加2分[12] - 修复加分天数的确定原则是按指标涉及逾期代扣代缴税种的最晚纠正日期计算[12] - 修复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行操作,或填写申请表前往税务机关办理[12]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候24小时可办理,时间跨度4个月[18] - 纳税人若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可在2026年2月25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18] - 预约步骤为:通过APP专题区域或办税模块进入预约功能页面,选择可预约日期并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将提示预约成功[18]
电子税务局|如何正确采集房产税税源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1 14:44
宁波市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 宁波市202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征收期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 - 纳税人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进行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填报字段包括不动产单元号、房屋坐落地址、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房产原值等 且不能为空或为0 [3] - 税务机关会定期监测税源采集数据质量 对未采集或采集不规范的信息将通知纳税人更正 [3]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 进入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或直接搜索该模块 点击“新增税种”—“税源采集”或“填表式申报”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模块 [4][5] - 在税源明细表模块中 点击“房产税税源信息”—“基本信息”进入房产税源基本信息采集界面 [7] - 基本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保存” 随后可点击“下一步”或通过“房产税税源信息”—“应税明细”进入应税明细采集界面 [25] 房产税源基本信息填报规则 - **不动产单元号**:持有不动产权证的纳税人必须按证载内容填写 总长度为28位 有特定编码规则 [8][11] 若产权证书类型为“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 则该字段为选填 [9] - **产权证书号**: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纳税人需按证载证件编号填写 [13] 选择“不动产权证”时 系统提供模板 其中“省份缩写”默认为“浙” “顺序号”位数可为7位 [16] - **房屋坐落地址**:需填写详细地址 格式为“××省××市××县××乡镇+详细地址” 或通过税务地图定位 有产权证的可按“权证地址+真实邮寄地址”格式填写 [17] - **房产取得时间**:需填写纳税人取得该房产的时间 [19] - **建筑面积**:必须正确填写 不能为空或为0 [20] - **房产用途**:依据权证登记用途或实际用途填写 系统提供“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选项供选择 [21][22] - **纳税人类型**:系统提供“产权所有人”、“房屋使用人”、“房屋代管人”等选项 需按实际情况选择 [24] 房产税源应税明细填报规则 - **从价计征信息(房产原值)**:必须录入 不能为空或0 应包含全部房产原值 如分摊的地价、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原值、已出租部分原值及减免税部分原值等 [26] - **从价计征信息(出租部分)**:若房产出租 必须录入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 且出租房产原值应小于等于房产原值 [26] - **从租计征信息**:房产出租的 在填写从价部分信息后 必须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进行采集 [27] 需填写合同出租面积、申报租金收入、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 且不能为空或0 [27] 合同出租面积需与从价部分填写的出租房产面积保持一致 租赁期起止也需一致 [27] - **信息变更**:修改已采集的应税明细需点击“变更”操作 变更生效日期为“变更日期”的后一日 [25] 纳税申报期限与信用管理 - 纳税人必须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34]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 将按月扣减纳税缴费信用5分 [37] - 为避免扣分 建议牢记申报期限并建立申报日历 同时关注税务机关通过短信或电子税务局推送的申报提醒 [38][39] - 若发生逾期申报 在完成补申报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40] 修复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提交 或填写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44] -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根据纠正时间有所不同 例如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后 在3日内纠正可加5分 在3日后30日内纠正则根据涉及税费款金额加分 [42]
注意!这10类纳税缴费信用高频失信行为要警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1 14:4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核心规则与修复机制 - 纳税缴费信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名片”和经营发展的“硬资产”,直接影响招投标、融资信贷、税收政策享受等多项权益,一旦失信扣分可能面临发票受限、出口退税受限等经营阻碍 [2] - 文章系统梳理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中的常见扣分情形、扣分规则及修复路径,旨在帮助企业精准管理信用风险并及时补救以稳住信用等级 [2] - 纠正失信行为并申请修复越早,可挽回的信用分数越多,失信记录产生后3日内是最佳补救期,应第一时间处理以最大限度修复信用 [13] 未如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 - 纳税人自办理“一照一码”信息确认起15日内,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的,一次性扣3分 [3] - 修复标准根据纠正时间不同而异:在失信行为被列入记录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3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分2.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1.8分;90日后纠正加分1.2分 [3] 未按规定报告全部银行账户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即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向税务机关提供数,一次性扣11分 [4]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11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分8.8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6.6分;90日后纠正加分4.4分 [4] - 政策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也需在15日内报告 [4][9]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 - 纳税人存在逾期申报或逾期未申报的情形,按月扣5分 [4]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3分;90日后纠正加分2分 [4] - 常见易被忽视的申报项目包括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以及社保费、工会经费、残保金等非税收入 [5] - 政策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要求纳税人必须依照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6] 认定为非正常户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或其直接负责人在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直接判为纳税缴费信用D级 [7] - 修复标准为:非正常户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后,税务机关重新评价其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7] - 政策依据规定,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 [7] 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 - 纳税人存在逾期填报或逾期未填报财务报表的情形,按次扣3分 [7]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3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分2.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1.8分;90日后纠正加分1.2分 [7]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 - 纳税人有逾期代扣代缴或逾期未代扣代缴行为,按月扣5分 [8]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3分;90日后纠正加分2分 [8] - 政策依据要求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规定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8]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开立(变更)账号 - 纳税人未在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一次性扣5分 [8]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分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3分;90日后纠正加分2分 [8] 未如期缴纳应纳税(费)款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月扣5分 [10] - 修复标准根据纠正时间和缴纳比例计算:3日内纠正可修复加分5分×本期缴纳比例;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可修复加分5分×本期缴纳比例,其他的修复加分4分×本期缴纳比例;30日后90日内纠正可修复加分3分×本期缴纳比例;90日后纠正可修复加分2分×本期缴纳比例 [10] - 政策依据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10] 未按期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一次性扣5分 [10] - 修复标准:3日内纠正可全量修复加分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加分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分3分;90日后纠正加分2分 [10] - 政策依据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 [11] 直接责任人员关联判D - 由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直接判为D级 [12] - 修复标准分两种情况:若原D级主体修复后级别不为D级,税务机关重新评价关联主体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若原D级主体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仍为D级,关联主体在申请前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的,可申请重新评价,但仍不得评价为A级 [12] 信用修复通用规则 - 纠正期限定义: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含)纠正为“3日内纠正”;超过3日且在30日内(含)纠正为“3日后30日内纠正”;超过30日且在90日内(含)纠正为“30日后90日内纠正”;超过90日纠正为“90日后纠正” [12] - 若纠正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则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12] - 已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且自评价年度内最后一次评价指标扣分发生后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连续无新增记录的时间每增加1个月,修复分值增加1分,修复分值上限为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分值且最高不超过11分 [12]
快来查收您的2025年信用成绩单,复核复评修复早申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4 16:05
纳税缴费信用异议处理与修复机制 - 纳税缴费信用设有异议处理通道,企业可通过复核、复评、修复等正规渠道维护信用[3] - 对2025年度预评结果有异议,需在2026年3月底前申请复核[7] - 对2025年度评价级别发布后的结果有异议,需在2027年2月底前申请复评[7] - 对结果无异议或异议复评完成后,可在2027年2月底前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并申请信用修复[7] - 相关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操作流程简单便捷[8]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要求 - 纳税人因在多个单位任职或取得大额稿酬导致预扣税率低于年度汇算适用税率的,应依法办理汇算并补缴税款[16] - 税务机关对未办理汇算的纳税人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16] - 对于经督促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基础上加处罚款[16] - 相关违规纳税人将被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其之后3个纳税年度的申报情况将加强审核[16] 房屋产权无偿转让的税收政策 -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4] -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4] -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4]
漫解税收 | “修缮”“修理修配”“维护保养”,你分清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0 09:3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区分“修缮服务”与“修理修配服务”的税务处理差异,并详细解读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的最新变化及信用修复指引 [4][11][14] 增值税税率差异 - 修缮服务针对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属于建筑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4] - 修理修配服务针对机床、汽车等损伤或丧失功能的动产,核心是修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4] - 其他现代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4] 纳税申报基本规定 -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11] - 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申报,但需在纳税期内按上期实缴税额或核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延期内结算 [12]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变化 - 评价范围扩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涉费种纳入采集范围 [14]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将按月计算扣**5**分 [14] 信用维护与修复指引 - 为避免扣分,应牢记各税(费)种申报期限,建议建立申报日历,并善用税务机关的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提醒工具 [15][16] - 若发生未按期申报的失信行为,需先完成补申报,之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17][19] - 信用修复路径包括: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或填写《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18][22] - 修复时限与加分:失信行为已记入评价结果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税务机关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根据纠正时间不同,修复加分分值不同,例如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在**30日**内纠正且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可加**5**分,其他的可加**4**分 [19][20]
我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了,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7 22:41
非正常户的认定 -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可依法处理[2] - 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会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2][3] 非正常户的影响 - **信息公示**:税务机关可在办税场所或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经营地点等[5][6] - **发票受限**:停止非正常户的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7] - **登记证件失效**: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7] - **信用降级**: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或其直接责任人员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纳税缴费信用直接判为D级[7] - **发票异常**: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7] - **暂停退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出口退税[8] - **追缴税款**: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9] - **异地协作管理**: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办理新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并可能要求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结涉税事宜[10] - **追踪管理**: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11] 非正常户的解除 - 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后,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12][13] 一般纳税人登记销售额标准 - 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9] -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20] 个人代开发票相关 - 个人以个人身份代开房租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 -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23] - 自然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以收到款项的收款时间为纳税义务时间,代开发票的备注栏应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23]
纳税人缴费人请注意:2026年,开门信用“必修课”勿忘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0:02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处理 - 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归档后无法再申请复评和修复,需注意申请窗口期[3] - 2024年度被直接判为D级且未修复的经营主体,其D级状态将在2025年度信用评价中保留[3] - 由D级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等关联人员新注册或变更成为负责人的经营主体,会被关联判为D级[3]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中选择年度“2024年”查询结果,若有异议或符合修复条件可点击“申请调整”[3] 2025年度失信行为纠正与信用修复 - 需查询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预评扣分情况,对未申报、未缴款、未报备等失信行为,务必于2026年2月底前进行纠正[3] - 若纠正失信行为,在新年度信用评价时系统将按修复标准自动修复已纠正的扣分指标,有助于提升2025年度信用级别[3]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当年预评”,选择评价年度“2025年”查看预评级别与扣分情况[4] 2025年度需重点关注的新增或重大影响指标 - 需关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职工基本医疗等四项社会保险费和残保金、教育费附加等四项非税收入的申报与缴费情况[3] - 需关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投资者或财务负责人未依法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3] - 需关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情况[3] - 需关注未按规定报告(提供)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或相关资料的情况[3] - 需关注被认定为走逃(失联)户的情况[3] 2025年度预评异议复核 - 若对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预评的指标扣分或判级情况有异议,务必于2026年3月申请复核[4]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中选择年度“2025年”查询结果,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复核”提交申请[4] 个体工商户与事业单位申请参评 -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包括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等),自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满12个月后,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4] - 申请参评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前[4] - 纳税缴费信用在税收优惠、发票领用、融资贷款、政府招标等方面是重要的支撑,被视为赋能发展的“金名片”[4] 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变更处理 - 已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若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规定,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该政策[9] -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条件,将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11] - 举例说明:某小规模纳税人L在2027年5月登记注册类型变更为企业,不再符合条件,应在2027年5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自2027年5月1日起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定[13] 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4][15] -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15]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后,需对季度内销售额按月拆分,以确定超过标准的具体月份[15] - 举例1:按季申报的纳税人F在2026年11月销售额超过标准,应在2026年12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生效之日为2026年11月1日[17] - 举例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G在2026年12月销售额超过标准,应在2027年1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生效之日为2026年12月1日[18]
别大意!逾期报送财务报表会影响纳税缴费信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8:28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流程 - 纳税主体可通过提交《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将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重新评价其信用级别,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3] - 信用修复的具体操作分为三步:首先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补报所有逾期的财务报表,若漏报多个所属期需按时间顺序逐次补报 [4];其次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选择需修复的年度,点击“申请修复”并提交 [5];最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跟踪审核进度,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6] - 如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先申请信用复评,再申请信用修复,一旦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同一年度的复评申请 [7] 避免纳税缴费信用扣分的防控措施 - 核心在于事前防控,需牢记财务报表报送期限以避免逾期,多数纳税人按季度和年度报送,季度报表应于1、4、7、10月的纳税申报期内报送,年度报表应于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内报送 [8] - 新办企业完成“一照一码”信息确认后,必须首先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否则无法报送财务报表 [8] - 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板块获取专业辅导 [9] 营业账簿印花税相关政策 -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以后年度该合计金额增加的,仅对增加部分计算缴纳印花税 [15][16] - 自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后,仅记载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营业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他营业账簿已不在应税范围 [17] -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17]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缴纳规定 - 广东省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也可按次申报,按年计征的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按次计征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 [18][19] - 已进行税费种认定且按年申报的纳税人,即使当年无需缴纳税款(即计税金额为0),也必须进行“零申报” [19]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引 - 申报第一步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1] - 第二步选择“增加本期申报税种”中的“印花税”,第三步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 [22] - 第四步在采集界面选择“营业账簿”税目,填写实际“计税金额”与“应税凭证数量”后保存并提交税源信息,最后完成税款缴纳 [23][24]
收藏!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全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16:2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管理 - 纳税人跨省或跨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对报告进行查询、新增、延期、修改和作废操作 [2] 跨区域建筑服务预缴税款 -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税款并包含相关注意事项 [2] - 跨区域报验户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操作 [2] 预缴申报更正处理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后若发现数据有误可进行更正申报操作 [3]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流程 -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 [4] - 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4] 印刷制作业务增值税优惠 - 2027年12月31日前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刷或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 [8] - 2027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 [8]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10] - 纳税缴费信用应用和修复存在五个常见误区需注意事项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