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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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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运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晋财规税〔2025〕1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30 19:5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运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晋财规税〔2025〕1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运城市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适用税额的函》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 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同意你市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调 整,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运城市)》。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收入仍按原级次、原科目入库。《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 局关于延续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3〕10号)中关于运城市的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运城市)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 | | and the controlled of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comments of the co ...
山西:2025年上半年从价计征房产税申报提醒(一,二)及2025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提醒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16: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 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 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征税范围 ++ t +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群率 ++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 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计税依据 ++ ++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沿右尾产原值作为依据的. 由房产所 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 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 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 ( רוחוראו רו ר ב ו 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山西省规定:房产税计税余值扣除标准由之前的 20%、30%统一调整为80% 应纳税额计算 ++ ++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比例后的余 额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一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
山西:2025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提醒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8 22:36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范围 - 纳税主体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 - 单位涵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 [2] -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自然人 [2] - 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时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 - 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时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 - 共有土地使用权由各方分别纳税 [2] - 承租集体建设用地的直接承租方需纳税 [3] 征税范围与计税依据 - 征税地域覆盖城市、建制镇、工矿区及县城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 [3] -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 - 土地面积以政府部门核发的证书为准 未发证时需据实申报 [4] 税额计算与纳税时间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4] - 耕地自批准征收满1年起纳税 非耕地自批准次月起纳税 [4] - 新房自交付次月起纳税 存量房自权属变更登记次月起纳税 [5] -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次月起纳税 [5] -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次月起纳税 未约定则按合同签订次月起 [5] 征收方式与纳税地点 - 采用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模式 具体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定 [7] - 山西省执行分半年缴纳制度 上半年6月底前申报 下半年12月底前申报 [9] - 税款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跨省使用土地需向各地分别申报 [10] - 同一省内跨地区使用土地的纳税地点由省级税务局确定 [10]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2]
操作指引|在新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7 22:1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 年第3号)规定,对省内符合公告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可依规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纳税人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 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较大损失的; ( 二 ) 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导致纳税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的; (三) 因完全停产或者歇业达半年以上,无法缴纳税款的; ( 四 ) 因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 难的; (五)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导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 六 ) 因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或者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导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在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减免税申请报告(包含纳税人基本情况、所属企业类型、成立时间、经营范围 ...
快乐成长 与税“童”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1 12:50
个人所得税政策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2] - 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覆盖全日制学历教育及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 [3][4] - 学历教育范围包括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也适用该政策 [3]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托儿所 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9] - 妇幼保健机构 儿童保健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9] - 学历教育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非学历教育服务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简易计税 [9] - 2027年底前 专为少年儿童出版的报纸期刊及中小学教科书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 [9]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 托儿所 幼儿园自用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5] 耕地占用税 - 学校 幼儿园 社会福利机构 医疗机构占用符合规定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8] 印花税 - 财产赠与政府 学校 社会福利机构 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1] 契税 -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等主体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免征契税 [25] - 非营利性学校 医疗机构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免征契税 [25]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1 09: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 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 房产出租的,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 12% 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 告2021年第24号)规定: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 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 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 常 见 问 答 企业出租房产,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企业出租房产,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1 如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则可以减半征收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 房产余值 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 房产租金收入 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
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22:5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规定为: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 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 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 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 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 3%、2%计征。 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出租房屋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 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 收个人所得税 。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所得税前 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 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 免征印花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 ...
什么是绿色税收?(财经科普)
人民日报· 2025-04-28 06:11
绿色税收体系 - 绿色税收涉及多个税种,包括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覆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和排放五大环节 [1] - 绿色税收体系以"多税共治"和"多策组合"为特点,通过不同税种的制度设计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1] -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污染物征收,采用"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 [1] 资源税 - 资源税覆盖164个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铁等所有已发现的矿种和盐 [2] - 资源税法通过减免政策实现鼓励与约束双向驱动,引导企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 其他税种的绿色调节作用 - 增值税通过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减免激励消费者和企业选择环保节能产品 [2] - 消费税通过针对污染性或高能耗产品征收较高税额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2] - 企业所得税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促进绿色技术和环保产业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