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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24
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利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 [1] 标的资产状况 - 标的公司51%股权存在质押状态 出让方承诺在资产交割前或更早时间解除质押 [2] -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资产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业务转型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钛白粉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金红石型钛白粉和锐钛型钛白粉 [2]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战略性退出钛白粉行业 主营业务变更为橡胶制品业 [2] - 转型后主要产品涵盖橡胶管路、密封、减震及套管制品 [2] 合规性声明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定价公允性要求 [1] - 交易符合第四十三条关于财务报告合规性及立案调查情况的规定 [2] - 交易符合第四十四条关于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 [2]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与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 [2]
金浦钛业: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1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 实到5人 由董事长郭彦君主持 [1]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 交易包含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 前两项互为前提同步实施 募集配套资金以资产购买成功为前提但不影响其实施 [2] - 拟置出资产为南京钛白化工、金浦供应链管理、徐州钛白化工的部分资产及全部负债 拟置入资产为利德东方91%股权 与金浦东裕进行等值置换 [2][5] - 拟向金浦东裕和恒誉泰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利德东方100%股权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 [4]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发行数量不超过交易前总股本的30% [4][13] 交易定价及股份发行细节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7月15日 发行价格确定为1.91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7] - 金浦东裕所获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恒誉泰和锁定期为12个月 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则延长至36个月 [8][9]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锁定期为6个月 [11][13] 资金用途及资产变更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交易税费、利德东方在建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总额的50% [14] - 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从钛白粉生产销售变更为橡胶制品业 主要产品为橡胶管路、密封、减震、套管制品 [19] - 拟收购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的安徽金浦新能源50.9434%股权 交易价格确定为25,914.97万元 [32] 交易合规性及程序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17][18][19]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16][17] - 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25][26] - 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待完成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