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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税收征管与法治建设 - 加力治理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开展全系统排查并对相关税务机关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废止或修改违规涉税协议条款[7] - 全方位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清理稽查积案,加大对新型涉税问题的监管力度,修订《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7] - 加快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推动增值税法于2024年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行18个税种已有14个完成立法[7] - 深入推进打击虚开发票等偷逃骗税专项行动,发挥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16] - 推动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深入研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16] 社保费与非税收入征管 - 健全省级及以下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部门机构设置,加强人员力量配置,制定措施融入税收“大征管”体系[8] - 提高社保费征管质效,联合相关部门签订协作备忘录,开发上线征管质量监控指标,推动申报率和入库率稳步上升[9] - 规范非税收入征管,逐项开展规范度评估,制定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7项非税收入征管规程[9] - 修订完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推进缴费事项纳入信用评价[17] 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 建立常态化应享未享风险筛查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政策找人”,将优惠政策精准匹配到符合条件的纳税人[10] - 对不符合规定获得退税的“休眠企业”等开展风险排查,缴回违规享受的退税款,上线违规享受加计扣除和加计抵减政策的风险指标[10] - 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制发税收政策解释工作规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部际会商[17] - 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运行定期提示核查机制,防范优惠政策不应享而享风险[17] 税务系统治理与风险防控 - 坚决纠治涉税贪腐问题,在发票管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5个领域开展综合治理[11] - 联合纪检监察组制发《关于规范和加强税收风险应对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规范风控核查全流程管理[11] - 全面推广智慧监督平台,设置公车私用等监督指标并常态化扫描疑点数据,修订权责清单范本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11] - 聚焦7个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整治,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8] 干部队伍建设与选人用人 - 优化司局级领导干部选任调整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优化机构人员配置推进12366和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13] - 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全系统深入排查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建立选人用人说情打招呼情况备案报告制度[13] - 制发《税务系统选人用人问题负面清单》,组织各省税务局对照自查并狠抓整改[18] 特定行业税收监管 - 持续加强成品油行业税收监管,发布3项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口径,研究修订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制发《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14] - 联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部门推进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推动加油站行业规范发展[14] - 加强加油站行业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加油站偷逃税行为[19]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不缴纳水资源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21:30
水资源税免征政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可免征水资源税 [4][5] 森林植被恢复费免征政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敬老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可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8][9][10] 快递服务增值税政策 - 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15][16] - 政策适用于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及其备案的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 [17] - 快递服务包括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 [17][18]
一季度水资源税收入超百亿,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还降了
第一财经· 2025-05-26 17:07
水资源费改税政策效果 - 全国水资源税收入一季度达104亿元 新试点省份收入43.5亿元 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增长16.4% [2] - 水资源税占资源税总收入比重约14% 申报户数达8.7万户 较2024年增加1.3万户 增幅18% [2][3] - 地下水取用量下降15.4% 特种行业取用量下降41.5% 反映税收调节作用显著 [3] 税收差异化设计特点 - 对水资源短缺地区/超采地区/地下水取用实施高税额 特种行业地下水税额标准较改革前增幅超15倍 [3] - 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 高耗水特种行业(高尔夫/洗车/洗浴等)适用更高税额标准 [3][4] - 通过差别税额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促进企业调整用水结构 [3][4]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影响 - 企业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 因允许取水量计算时扣除合理损耗 [4] - 水资源税在终端水价中单列 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避免增加居民用水负担 [4] - 居民水价维持原标准 改革未导致终端水价上涨 [4] 政策实施背景与目标 - 基于"使用资源付费"和"污染破坏者付费"原则 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3] - 解决地下水超采与污染问题 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3][4][5] - 税务部门联合财政/水利部门协作 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确保改革落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