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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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深化水资源费改税成效
经济日报· 2025-06-30 06:03
水资源税改革成效 - 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104亿元,改革效应初步显现,首季征期运行平稳[1] - 地下水取用水量较去年季均下降15.4%,特种行业取用水量下降41.5%,体现税额标准差异化调控效果[1] -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因改革允许合理损耗扣除及增值税计税依据调整[1] 改革实施机制 - 税务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电子税务局实现取水信息预填和税款自动计算,提升办税便利度[2] - 地方权限扩大,新增减征免征政策,简化税额标准并赋予调整空间[2] - 部门协同运用数智化手段减少企业手动操作,推动改革平稳落地[2] 政策目标与方向 - 改革通过税收杠杆增强节水意识,形成"节水-降税-增效-减排"良性循环[2] - 需强化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及数据准确性,确保水资源税申报缴纳高效精准[3] - 全面实施费改税旨在优化用水效率,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2][3]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 首季征期整体运行平稳
快讯· 2025-05-26 19:48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实施情况 - 水资源费改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2025年一季度为首个完整季度征期 [1] - 水资源税可按月、按季度或按次申报缴纳 [1] 税收收入数据 - 2025年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104亿元,其中新试点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 [1] - 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收入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增长16.4%(剔除季节性因素和农业用水申报因素) [1] 纳税人变化 - 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加1.3万户 [1] - 新试点地区0.35万户无证取水纳税人完成申报,其中0.27万户主动申领取水许可证 [1] 社会效应 - 政策未显著增加终端生活生产用水负担 [1] - 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增强,社会反映良好 [1]
一季度水资源税收入超百亿,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还降了
第一财经· 2025-05-26 17:07
水资源费改税政策效果 - 全国水资源税收入一季度达104亿元 新试点省份收入43.5亿元 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增长16.4% [2] - 水资源税占资源税总收入比重约14% 申报户数达8.7万户 较2024年增加1.3万户 增幅18% [2][3] - 地下水取用量下降15.4% 特种行业取用量下降41.5% 反映税收调节作用显著 [3] 税收差异化设计特点 - 对水资源短缺地区/超采地区/地下水取用实施高税额 特种行业地下水税额标准较改革前增幅超15倍 [3] - 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 高耗水特种行业(高尔夫/洗车/洗浴等)适用更高税额标准 [3][4] - 通过差别税额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促进企业调整用水结构 [3][4]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影响 - 企业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 因允许取水量计算时扣除合理损耗 [4] - 水资源税在终端水价中单列 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避免增加居民用水负担 [4] - 居民水价维持原标准 改革未导致终端水价上涨 [4] 政策实施背景与目标 - 基于"使用资源付费"和"污染破坏者付费"原则 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3] - 解决地下水超采与污染问题 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3][4][5] - 税务部门联合财政/水利部门协作 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确保改革落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