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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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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1] - 原"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变更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该变更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1] - 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中57,500.00万元已制定用途,剩余12,683.36万元未制定用途[2]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 项目调整具体原因 -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拟用于项目建设[2] - 公司拟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并延期"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2]
瑞丰新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1] - 原序号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变更为序号7“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2] - 序号5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扣除已制定用途57,500.00万元后的余额12,683.36万元,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该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序号6“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2]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股东回报[2] - 现金管理资金用途包括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3] 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 公司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控制投资风险[3] - 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 - 公司承诺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3] 决策程序履行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活动[3][4]
瑞丰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由董事长郭春萱主持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财务报告部分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交所监管要求 未出现违规使用或改变资金投向行为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议案 [2]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 - 该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利息收入总额 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变 [3] -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实施主体及资金规模不变 [3] - 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全票通过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该议案 [3]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5] - 资金投向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5] -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 该议案经董事会全票通过 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