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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产品广泛用于汽车驱动电机、工业精密电机等领域
证券日报· 2025-10-20 22:13
公司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磁线、特种导体以及模具制造、维修等生产、研发和销售 [2] - 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驱动电机、工业精密电机、机器人伺服电机、光伏逆变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等领域 [2]
精达股份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200万股,占总股本0.09%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7
股东质押情况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秦积伟质押200万股 占总股本0.09% 占其持股比例2.49% [1] - 股东乔晓辉累计质押1.14亿股 占其持股总数67.06% [1] - 股东李光荣累计质押1300万股 占其持股总数15.6% [1]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累计质押3000万股 占其持股总数37.38% [1] -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3500万股 占其持股总数97.92%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主营收入118.56亿元 同比增长14.28% [3] - 归母净利润3.06亿元 同比增长6.03% [3] - 扣非净利润2.9亿元 同比增长6.55% [3] - 第二季度单季收入63.28亿元 同比增长8.29% [3]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81亿元 同比增长0.71% [3] - 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1.72亿元 同比增长0.1% [3] 经营指标 - 负债率55.17% [3] - 投资收益514.42万元 [3] - 财务费用6459.5万元 [3] - 毛利率5.84% [3] 主营业务 - 特种电磁线、特种导体及精密模具的制造、维修、生产、研发与销售 [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9人 实际参会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五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修订议案 包括发行方案修订稿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预案修订稿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 所有议案均获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4][6][7][8][10][12][13]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会监事3人 实际参会3人 会议审议通过五项与董事会相同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0][51][53][54][55] 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调整 - 发行规模从调整前的人民币112,622万元下调至调整后的人民币95,600万元 降幅为15.1% [19][20]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投资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 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2][31] 公司业务及行业地位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磁线 特种导体及模具制造和维修 产品应用于汽车 电力 电机 光伏 电子 通讯 电网 交通 航空航天及家电等领域 产品分为铜基电磁线 铝基电磁线及特种导体三大系列 [32] - 公司是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 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营收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 全球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 拥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称号 [32] -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20个研发创新平台 累计获得专利354项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5项 参与编制标准82项 已发布72项 国家标准占比超40% [3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为现有规模的扩张 以应对下游订单快速增长及产能不足问题 [33] -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是向高效环保汽车铝基线及低温铝基线等高端产品领域的延伸 公司已形成完整生产技术体系并实现批量供货 [33] -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是向上游原材料领域的延伸 以解决扁线业务原材料供应瓶颈 [33] 财务数据及预测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70.8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163.40万元 [27] -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05.4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05.80万元 该数据基于2025年1-3月数据年化假设 [27] - 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基础上分别按下降10% 持平及增长10%三种情形测算 [27] 发行方案实施进展 -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2023年6月2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7月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 发行方案有效期经2024年3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 并经2024年4月9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 发行方案有效期再次经2025年3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 并经2025年4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