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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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首个区域水权交易平台落地武汉
长江商报· 2025-12-02 13:43
中国水权交易所武汉交易服务中心成立 - 武汉中心于11月29日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二个、中部地区首个水权交易区域级平台 [1] - 中心揭牌当日同步完成9宗涉水交易集中签约,涵盖用水权交易、水权贷、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等领域 [1][4] 水权交易机制与平台定位 - 水权交易是将节约的水资源转化为可交易商品,通过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例如企业节水转让和再生水交易 [2] - 武汉中心采用“撮合+拓展+支撑”全链条服务模式,提供协议转让、公开交易等多元化交易方式 [2] - 中心是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的重要载体,将构建“流域+区域”联动格局,助力全国三级用水权交易平台体系建设 [2][3] 平台业务范围与体系架构 - 主营业务包括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以及水生态产品、水保碳汇等交易和咨询服务 [3] - 采用“一个大厅、三个端口”体系构架,对接中国水权交易所、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和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3] 区域特色与交易案例 - 依托武汉区位优势,辐射带动中部地区及长江流域,并创新拓展水保碳汇交易等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4] - 具体签约案例包括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以年取水量1800万立方米的取水许可证质押获得2亿元贷款授信 [4] - 其他案例涉及天门市张家湖湿地公园水权交易、长阳小水电取水贷等共9宗交易 [4] 未来发展重点 - 公司将积极为各类水权交易牵线搭桥,并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等新兴项目 [5] - 将为涉水交易提供专业政策咨询、技术支撑、信息发布和交易保障服务 [5]
【省水利厅】陕西加强水权交易管理
陕西日报· 2025-11-17 06:51
政策核心与目标 - 陕西省水利厅印发《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利用市场手段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1] - 政策目标为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1] - 用水权交易坚持原则包括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目标导向、协同推进 [1] 交易原则与定价机制 - 推动水资源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 [1] - 取水权交易价格结合水资源稀缺程度、成本费用、合理收益、历史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或竞价确定 [1] - 水资源稀缺程度主要考虑水资源禀赋条件、开发利用状况 [1] - 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节水投入、计量监测费用 [1] - 合理收益根据节水投入回报、机会成本等确定 [1] 交易标的与平台 - 可交易用水权包括已通过江河水量分配的可用水量、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达到特定水质标准的非常规水水量、取水许可明确的取水权等 [2] - 交易标的需具备相应的工程条件和计量监测能力 [2] - 全省范围内用水权交易通过国家水权交易平台——陕西省水权交易大厅进行 [2] - 跨水资源一级区、跨省区区域水权交易等原则上在国家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2] - 鼓励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通过用水权交易App便携开展 [2] 交易创新与监管要求 - 鼓励探索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交易、非常规水资源用水权交易、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与生态保护补偿的用水权交易、用水权质押等多种形式 [2] -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 [2] - 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 [2] - 开展交易各方需建设计量监测设施,建立计量管理制度,依法开展量值溯源,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2]
水利部发文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
新华社· 2025-10-22 17:37
政策发布 - 水利部办公厅于10月22日印发《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试行)》通知,旨在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并维护市场秩序 [1] - 负面清单明确列出10种禁止或不得开展用水权交易的情形 [1] 适用范围与监管要求 - 负面清单适用于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和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多种用水权交易类型 [1] -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对列入负面清单的情形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开展相关交易 [1] -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情形,按相关规定鼓励开展交易 [1] 负面清单主要内容 - 清单规定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禁止转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禁止受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同时涉及交易双方的负面清单、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
水利部印发意见 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人民日报· 2025-06-16 05:55
政策文件核心内容 - 水利部印发《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对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进行总体部署 [1] - 目标是用2—3年时间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 [1] 用水权交易具体安排 初始分配体系 - 细化明晰区域水权,严格核定取用水户的取水权 [1] - 明晰灌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的用水权 [1] 跨省区交易机制 - 鼓励区域间对结余、预留或闲置水量开展交易 [1] - 支持取用水户有偿转让节约的取水权 [1] - 允许水资源配置工程管理单位转让工程达效前暂时结余的取水许可指标 [1] 交易平台建设 - 强化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应用,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 [1] 监测与监管体系 - 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 [1] - 实行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1] 组织实施要求 - 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 [2] - 国家用水权交易平台需做好服务保障 [2] - 将用水权交易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举措 [2]
中办、国办发文定调后,水利部积极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新京报· 2025-06-13 16:11
黄河流域用水权交易制度推进 - 水利部印发《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目标在2-3年内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 [1] - 中国水权交易所成立以来累计成交2.8万单,交易水量超60.5亿立方米,显示用水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1] 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机制 - 明确以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及调水工程批复文件作为各省区用水权利边界 [2] -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授权单位对结余、预留水量开展省际间交易,支持同一调水年度内结余水量的交易 [2] - 取用水量超标的地区需通过交易满足新增需求,应急调度除外 [2] 交易规范与生态保护 - 下游向上游转让用水权需分段实施且限于同一河段,交易前须经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并获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 [3] - 对取用水户从严核定许可水量,支持其通过节水措施有偿转让取水权,鼓励地方政府回购节余水量用于跨省交易 [3] 监管与市场建设 - 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避免交易制度成为"空中楼阁" [4] - 建立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禁止向水资源超载区域、政策限制类项目及失信主体交易 [4] - 严格管控向外流域转让用水权及新增引黄灌溉用水量,符合《黄河保护法》要求 [4] - 重点监管交易水量真实性、程序合规性及负面清单情形,对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 [5]
多地推进用水权改革——变水资源为水资产
经济日报· 2025-06-08 05:58
用水权改革核心观点 - 用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 [1] - 水资源正逐步变为水资产,通过初始分配、市场化交易、平台建设和监管完善取得积极进展 [1] - 改革不仅是节水问题,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需持续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和再生水利用 [3] 区域实践案例 宁夏吴忠市 - 通过滴灌技术推广使石家窑村亩均用水量从600立方米降至240立方米,节水超300立方米 [2] - 利通区建成数字孪生系统实现用水精准管理至每一立方米,并引入宁夏水发集团推进"投融建管服"一体化 [2] - 目标将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强制配置工业园区再生水置换新鲜水资源 [3] 甘肃省 - 黄羊河农工商集团通过跨区域用水权交易解决48.04万立方米地下水需求 [4] - 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实现张掖抽水蓄能电站线上交易零突破,完成6.05万个取水口信息比对和5.7万个计量建档 [4] - 2023年全省用水权交易超900单,协调解决省列重大项目6800万立方米用水指标 [5] - 民乐县园区水务公司以取水权质押获兰州银行500万元贷款,系省内首笔"取水权质押贷款" [7] 河北省 - 累计开展用水权交易1632单,交易金额6377.13万元,激活3亿多立方米水资源流转 [6] - 元氏县农户刘树芬通过节水灌溉交易3992立方米取水权获400元收入,县供水公司借此扩大再生产 [8] - 入选全国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2024年交易水量128万立方米,金额13万元 [8] 创新机制与成效 - 甘肃以疏勒河流域确权试点为突破口,制定16项改革任务并启动分类试点 [5] - 河北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权流转机制,计划打通跨行业流转通道 [8] - 各地探索用水权收储、水权贷等模式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变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