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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9 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
国安达: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2 20:20
现金管理额度与期限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 使用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 前次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将于2025年9月12日到期 [2] 投资产品范围 - 资金专项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 - 具体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协定存款等 [2] - 明确禁止将现金管理产品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目的 [2] 资金使用机制 - 在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 公司董事长被授权在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2] - 财务中心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 [2] 决策程序履行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5] - 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5] 资金管理目标 - 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1] - 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1][3] -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投资回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