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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孵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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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孵化服务人员要占机构总人数的30%以上
辽宁日报· 2025-12-05 10:04
政策核心内容 - 沈阳市出台全省首个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孵化器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从提供服务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转变 [2] - 该《办法》注重提升孵化器服务效能,采用“在孵企业新增注册数占比”、“创新型企业占比”、“在孵企业营收和研发投入增长率”、“孵化服务收入”等新指标作为判定条件 [2] 孵化器定义与现状 -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是连接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资金链与人才链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 [2] - 目前沈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总量达289家,今年已开展1200余场次创新创业活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管理办法具体标准 - 基础型孵化器需满足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30%以上、入驻创业团队和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5个等条件,对孵化场地面积无硬性要求 [3] - 示范型孵化器需满足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配有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的孵化资金或股权投资基金、上年度不少于1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10%等条件 [3] 政策支持与发展方向 - 沈阳市将在发展规划、用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为孵化器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3] - 鼓励孵化器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提高效能,优化配置创业导师,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并探索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新模式以打造创新创业服务生态 [3]
四川新规赋能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打造创新资源“强磁场”
四川日报· 2025-10-11 08:22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科技厅印发《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程序及评价监督,旨在促进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服务,提升孵化效能,助力产业升级与培育 [1] 标准级孵化器认定条件 - 在孵企业数量需不少于20家,且上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20%,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20% [1] - 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需达到不低于15% [1] - 上年度至少有10%的在孵企业成为毕业企业 [1] 卓越级孵化器认定要求 - 除满足标准级条件外,需在产业集聚、服务能力、运营实力、投资赋能等方面达到更高要求 [2] - 要求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近两年服务的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2] - 运营团队需拥有长期孵化服务经验,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运营团队总人数80%以上 [2] 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 - 科技厅将每年对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围绕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水平展开 [2] - 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孵化器将获得支持,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2] 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 《管理办法》将于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3]
引导科创载体迈向更高水平
中国化工报· 2025-07-28 10:02
核心政策导向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为孵化器发展提供支持 [1] - 高新区作为孵化器管理部门需采取措施推动孵化器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 [1] - 政策强调孵化器应成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精准啮合的"联轴器" [1] 高质量科技供给能力建设 - 高质量科技供给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前提基础 [1] - 科技供给质量直接决定产业创新的数量水平和效益 [1] - 需推动孵化器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合作 [1] - 重点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测试等全方位服务 [1] 产业创新生态优化 - 《管理办法》强调卓越级孵化器需具备强产业属性 [2] - 要求孵化器加强与大型企业合作形成上下游紧密合作关系 [2] - 需深度挖掘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2] - 目标实现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动配套资源共享 [2] 专业人才队伍构建 - 政策首次提出孵化器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 [2] - 要求提高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比例并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2] - 鼓励引进具有产业背景和创业投资经验的专业人才 [2] - 需通过交流学习和行业培训更新从业人员知识结构 [2] 孵化体系转型升级 - 推动科创孵化培育体系由规模增长向高质量高能级转变 [3] - 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3] - 需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协作反馈政策落实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