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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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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28 04:29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公告核心摘要 - 公司宣布其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决定结项 扣除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 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结项后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 [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7,894,302股 发行规模为579,999,997.22元 扣除发行费用11,951,381.87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8,048,615.35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到账 [2] - 根据最初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后续调整 公司原计划投资“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 后于2024年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将该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3] 本次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扣除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 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 [4] - 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若账户余额不足 将由项目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4] 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管理 - 项目结项后 公司将保留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将继续存放于该专户并按规定监管 专户将用于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 待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该专户并终止相关监管协议 [5] 本次结项的审议程序 - 根据相关规定 鉴于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也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6]
红星发展: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证券日报网· 2025-12-17 21:41
公司项目进展 - 公司募投项目“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于2025年12月16日建设完成 [1] - 公司已正式向政府部门报送试生产申请 待取得批复后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1] - 项目具体达产时间需根据试生产情况确定 现阶段无法准确回复 [1] 公司业务与产品 - 永磁铁氧体是公司产品锶盐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 [1] - 永磁铁氧体在锶盐下游应用领域中占比较大 [1]
红星发展: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证券日报· 2025-12-17 17:38
公司项目进展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 - 公司同意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 [2] - 截至2025年12月17日 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正在等待相关政府部门的试生产批复 [2] - 待取得试生产批复后 该项目将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2] 公司信息披露 - 关于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星发展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5-036) [2]
红星发展: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3 00:10
公司项目调整 - 红星发展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 [2] -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 [2] - 项目延期仅涉及进度调整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正常经营 [2] 项目影响评估 - 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红星发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7,894,302股 发行规模为579,999,997.22元 扣除发行费用11,951,381.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8,048,615.35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汇入公司监管账户 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921.90万元 占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804.86万元的79.1% [2] - 募投项目包含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75%股权 纯硫酸锰项目及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投资总额为71,615.78万元 [2] 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8月延期至2026年2月 [2] - 项目占地面积126,276.30平方米 配套建设生产装置区 辅助生产区及公用环保工程 [2] 项目延期原因 - 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 但部分附属工程尚待建设收尾 [3] - 设备安装调试未完成 且存在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尾款及质保金未到支付时点 [3][4] - 延期决定基于审慎性原则 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4]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 [4] -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法规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