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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转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征增值税
第一财经· 2026-02-03 10:4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明确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时 若符合特定条件 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且对应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2] - 此次政策将资产重组中增值税不征税范围扩大至金融商品及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 如品牌、知识产权等 而此前范围仅限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 [2][3] - 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 使得相关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 [5]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调整降低了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增值税税负 有助于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4]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企业品牌、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客户关系、数据资产等无形资产价值和重要性不断提升 成为不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此次扩围使政策更符合经济现实 [4] - 政策采用不征税而非免税处理 是因为免税对应的进项税金需要转出 而不征税则允许进项税金正常抵扣 对资产接收方而言 未来转让时只有销项税金 国家税收利益不受损失 [4] 享受政策的必要条件 - 资产重组的标的必须是能够相对独立运营的经营业务 [6] - 实施资产重组时 必须将全部或部分资产与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员工共同组成资产包一并转让 [7] - 资产重组必须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且不以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为主要目的 [8] - 若资产重组的转让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则接收方也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9] - 纳税人因实施此类资产重组被合并并办理税务注销时 其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1 11:16
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 核心观点: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并延续了八类特定应税交易以差额计算销售额的具体规则,主要涉及金融商品转让、客运场站、航空运输及代理、考试服务、签证代理及代理进口等业务 [1][2]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盈亏可相抵并跨纳税期结转,但不得跨年;金融商品买入价核算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选定方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3]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计算;就全部价款开具发票,但支付运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6] -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代售其他航司客票代收转付款后的余额计算 [7]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航司或其他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需以IATA的BSP对账单或签收单据等作为支付凭证 [7]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境外机票结算款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支付境内款项需以发票为凭证,支付境外款项需以签收单据为凭证 [8] -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在境内开展考试,后者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按“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代为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10] -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计算;代为支付的这些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1] - 纳税人代理进口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后的余额计算;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13] - 根据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扣除的价款,即使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4] 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热点问题 -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18] -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0]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21][22]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22] -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或经营所得的,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22][23] -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打印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每月8日起可下载上月凭证,每年2月1日起可下载上年凭证 [24] -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领取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内自付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领取前2年内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参加人死亡后账户资产可继承 [25][26] - 个人养老金可以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并可变更领取方式;领取时由开户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应缴个人所得税 [26]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将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新浪财经· 2026-01-31 21:21
核心政策规定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转让金融商品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计算口径 [1] - 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计算方式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 [1] - 金融商品转让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1] - 若盈亏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1] - 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 金融商品买入价核算方法 -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核算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 [1] - 核算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 发票开具规定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