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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AR Assessment Framework: Guidance for the regulatory assessment of (Quantitative) Structure Activity Relationship models and predictions, Second Edition
经合组织· 2024-11-16 12:1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文档未提及,无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建立一个系统和统一的框架,用于对(Q)SAR模型、预测和基于多个预测的结果进行监管评估,该评估应独立于构建模型的建模技术、预测终点和预期的监管目的,主要受众为监管机构及其利益相关者[19]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1. 关于(Q)SAR模型评估(模型检查表) - 基于OECD的模型验证原则,模型评估应考虑定义端点、明确算法、定义适用域、适当的拟合优度和稳健性及预测性措施、机制解释等方面,每个方面包含多个评估要素,评估应基于QSAR模型报告格式(QMRF)中的信息[32][33] - 定义端点方面,模型检查表中的评估要素包括明确科学和监管目的、基础实验数据的透明度、基础实验数据的质量,以确保端点被清晰定义[35][36][38] - 明确算法方面,评估要素有算法和/或软件的描述、输入和其他选项、模型可访问性,确保模型算法描述透明以允许独立重现预测[42][43][44] - 适用域方面,评估要素为适用域和模型局限性的明确定义,评估者应验证模型开发者提出的定义是否足够详细[47] - 拟合优度、稳健性和预测性方面,评估要素包括拟合优度与稳健性、预测性,评估者应验证模型内部和外部性能的信息可用于指示预测新物质时的预期准确性[51] - 机制解释方面,评估要素为机制解释的合理性,模型文档可能需要包含对(Q)SAR模型背后的原理如何与预测属性相关知识一致或相符的考虑[54] - 模型评估结果取决于特定的监管目的,当每个评估要素(AE)的结果为“满足”时,模型可被视为可接受,模型检查表可重复使用或作为独立工具[56][57][58] 2. 关于(Q)SAR预测评估(预测检查表) - 除了(Q)SAR模型原则外,还建立了四个用于评估(Q)SAR预测和多个预测结果的原则:模型输入正确、物质在模型适用域内、预测可靠、结果符合监管目的,评估应基于QMRF和QPRF中的信息[60] - 正确的模型输入方面,评估要素包括输入和模型设置的清晰完整描述、分析物质的代表性输入、可靠的输入(参数),以确保输入正确[64] - 物质在适用域内方面,评估要素为物质在适用域内和考虑模型的任何其他限制,评估物质与模型适用域和模型局限性的关系[70] - 预测可靠性方面,评估要素包括可重复性、模型的整体性能、在模型训练集的物理化学、结构和响应空间内的拟合、模型对类似物质的性能、机制和/或代谢考虑、信息一致性等,这部分评估可能是最复杂的部分[74][75] - 结果符合监管目的方面,评估要素有符合附加要求、预测属性与法规要求属性的对应、特定框架内的可判定性,最终的适用性判定由负责监管框架的机构决定[86] - 预测评估的结论包括评估的不确定性值和基于此不确定性的结果,不确定性可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结果的可接受性取决于评估要素的结果和不确定性[90][92][93][94][95] 3. 关于基于多个预测的(Q)SAR结果评估(结果检查表) - 当评估基于多个预测的结果时应使用结果检查表,包括不同模型对相同结构的预测、同一模型对不同结构的预测或两者的组合等情况[97] - 首先使用个体预测检查表评估每个预测,除部分评估要素外,每个预测可独立评估,评估基于QMRF、QPRF和QRRF中的信息[98][101] - 评估多个预测结果时有一个额外的评估要素,即正确确定来自个体预测的最终结果,评估者应验证最终结果的确定是否合理[100][102] - 结果的不确定性和结果方面,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取决于预测的一致性、结构的异同以及个体预测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低或中等不确定性的结果可被视为可接受[103][105] 4. 最终考虑 - 提供了评估(Q)SAR模型、预测和多个预测结果所需元素的综合列表,各监管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所需考虑的元素,使用有效的(Q)SAR模型是预期的,输入的正确性、物质与模型适用域的关系以及预测或结果是否符合目的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106] - 整合多个预测为一个结果时,描述和证明得出总体结果的方法是必要的,文档包含对QPRF格式的重大更新,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更新QMRF,QAF检查表提供了更多实用的解释和示例[109][110]
The G20 and the promotion of equal opportunities
经合组织· 2024-11-16 12:13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但强调了减少不平等和促进平等机会的紧迫性,特别是在G20国家的背景下 [9][10][11] 核心观点 - 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依然严峻,尽管全球不平等有所下降,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在大多数国家中有所上升 [18] - 高不平等可能威胁长期社会和经济发展,导致政治极化和社会凝聚力下降 [19] - 性别不平等和社会歧视性规范仍然是全球性问题,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中 [56][57][59] 目录总结 背景与背景 - G20国家在2024年7月召开的发展部长会议上,强调了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间不平等的紧迫性,并重申了对2030年议程的承诺 [9] - 会议强调了减少收入不平等的重要性,特别是通过促进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来实现 [10] 不平等与机会 - 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依然严峻,尽管全球不平等有所下降,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在大多数国家中有所上升 [18] - 高不平等可能威胁长期社会和经济发展,导致政治极化和社会凝聚力下降 [19] 性别不平等与社会规范 - 性别不平等和社会歧视性规范仍然是全球性问题,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中 [56][57][59] - 尽管在减少性别不平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社会规范的转变仍然缓慢,性别歧视在家庭、经济和公共领域仍然普遍存在 [72][73] 国际合作的角色 - 国际发展合作在减少不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支持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方面 [85][86] - 尽管减少不平等是发展合作的一个明确目标,但在政策实施和援助分配方面仍存在显著差距 [87][88] 数据与测量 - 测量不平等和福祉的指标需要超越传统的GDP和GNI,采用更全面的框架来捕捉社会、教育和健康等多维度的不平等 [114][115] - G20国家在开发福祉指标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标准化和协调 [116][117]
Implementing the 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 Phase 4 Two-Year Follow-Up Report: Portugal
经合组织· 2024-11-16 12:0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文档未提及,无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葡萄牙在实施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第4阶段建议方面取得了部分进展,但仍有许多建议未得到充分实施,在预防和侦查外国贿赂、执法、法人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6][7][2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1. 总结与结论 - 葡萄牙向经合组织贿赂问题工作组提交了第4阶段书面后续报告,工作组根据提供的信息得出,葡萄牙已完全实施5项建议,部分实施20项建议,未实施20项建议[6] - 工作组欢迎葡萄牙在实施部分第4阶段建议方面的努力,如增加执法资源、优先处理外国贿赂调查、有效实施国家反腐败机制、规范金融情报机构反馈等,但葡萄牙在一些方面仍未采取具体措施,如举报人保护、自我报告、制裁豁免等,且长期存在的法律框架问题仍未解决,这引发了对葡萄牙让公司对外国贿赂承担责任能力的担忧[7] - 虽然葡萄牙在执法方面有所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调查拖延、对法人执法不力等,自第4阶段报告通过以来,葡萄牙有7起正在进行的外国贿赂案件,部分案件进展缓慢,且在所有正在进行的案件中,法人被正式调查和/或起诉的比例较低,葡萄牙自第4阶段报告通过以来也没有新的调查,不过有4起正在进行的洗钱调查与外国贿赂有关[9] 2. 预防和侦查外国贿赂的建议 - 建议1(a)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一些提高公职人员腐败意识的措施,但没有迹象表明这些措施专门针对外国贿赂,工作组鼓励葡萄牙提供专门针对外国贿赂的培训和指导[10] - 建议1(b)部分实施,葡萄牙为外交部官员维持了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但未明确是否专门针对外国贿赂,且未报告提高刑事警察和总检察长办公室官员对外国贿赂认识的措施[10] - 建议2部分实施,葡萄牙继续为驻外公职人员提供外国贿赂培训,但未提供支持文件,且培训可能未包含外国贿赂内容,外交部虽有积极举措,但仍未完全满足要求[11] - 建议3(a)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澄清举报人动机在举报人保护法中的无关性,虽有相关议程但未明确关键要素[11] - 建议3(b)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有限步骤考虑扩大报复定义,但尚未完全实施,工作组鼓励葡萄牙进一步完善举报人保护法[11] - 建议3(c)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确保对举报人报复的适当补救措施,虽有相关议程讨论但未落实具体措施[11] - 建议3(d)部分实施,葡萄牙提供了年度报告副本,但报告缺乏私营部门法律应用信息,且有一些即将采取的措施[11] - 建议3(e)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一些措施提高对举报人保护法的认识并提供指导,但需要加强对私营部门的工作[11] - 建议4(a)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有限措施加强洗钱犯罪的执法,2022年洗钱定罪人数有所增加,但没有外国贿赂相关洗钱案件在审判阶段完成的记录,仍需加强这方面工作[12] - 建议4(b)部分实施,葡萄牙未报告针对外国贿赂的指南或培训措施,但有一些针对特定部门和人员的培训,不过这些举措还不足以完全满足建议要求[12] - 建议4(c)完全实施,金融情报机构采取了显著措施规范对可疑交易报告反馈的提供[12] - 建议4(d)未实施,葡萄牙正在更新国家风险评估,但尚未完成,不能确定未来评估是否会涵盖外国贿赂相关的洗钱问题[12] - 建议4(e)完全实施并转为后续跟进问题,葡萄牙提供了金融情报机构和刑事调查与起诉部门之间任务分配的信息,工作组将继续监测二者协调情况[12] - 建议4(f)未实施,goAML软件仍处于测试阶段,葡萄牙应加快软件实施、手册编写和培训提供[12] - 建议5部分实施,葡萄牙虽预期发布指南但未提供草案,不过有相关通知提醒审计员报告外国贿赂嫌疑并将进行调查以提供未来指导[13] - 建议6部分实施,葡萄牙在反腐败议程中考虑了采取措施激励公司自我报告腐败罪行,但目前的措施还不足以满足反贿赂建议要求[13] 3. 外国贿赂及相关罪行执法的建议 - 建议7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实施该建议,目前的反腐败议程等文件未预见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修订以确保制裁豁免不适用于外国贿赂[15] - 建议8(a)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解决长期存在的工作组建议,即对自然人的制裁应包括罚款,这使得制裁缺乏有效性、相称性和威慑力[15] - 建议8(b)部分实施,葡萄牙组织了针对治安法官的培训课程,未来也有相关计划,但未明确是否已经开展,也未广泛传播良好实践,应进一步努力[15] - 建议8(c)完全实施并转为后续跟进问题,葡萄牙提供了没收在腐败和外国贿赂案件中使用的例子,开展了相关培训并表现出加强没收机制的意愿,工作组将继续跟进[15] - 建议9未实施,葡萄牙虽有特定的虚假会计犯罪规定,但这些规定不适用于法人,不足以解决工作组对调查和起诉外国贿赂相关虚假会计行为的担忧[15] - 建议10(a)未实施,葡萄牙采取的措施有限,无法确定其是否提供了明确透明的指导来澄清被告对发现真相有决定性贡献的要求[16] - 建议10(b)未实施,葡萄牙虽提及相关培训课程但未提供支持文件,也无信息表明课程已交付,无法确定是否满足要求[16] - 建议10(c)未实施,葡萄牙未表明相关课程是否澄清了案件暂停处理的相关考虑,且相关措施尚未执行[16] - 建议10(d)未实施,葡萄牙虽有计划公布与腐败有关的法院判决,但未提供更多信息,该建议仍未实施[16] - 建议11(a)部分实施,葡萄牙继续对调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进行外国贿赂培训,但执法数据显示在法人调查和起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17] - 建议11(b)完全实施,葡萄牙确保刑事调查与起诉部门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获取途径,这有助于相关案件的调查和起诉[17] - 建议11(c)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当局彻底和积极地调查外国贿赂指控,但仍存在调查拖延的问题,工作组鼓励其进一步努力[17] - 建议11(d)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给予外国贿赂案件调查和起诉足够优先级的措施,但执法数据显示仍有改进空间,且目前没有新的外国贿赂调查[17] - 建议11(e)完全实施并转为后续跟进问题,葡萄牙参与了联合调查团队且未将正在进行的外国贿赂调查推迟到其他司法管辖区,工作组将继续跟进[17] - 建议11(f)未实施,葡萄牙未开展针对特定公约条款的提高认识活动,工作组鼓励其开展相关活动[17] - 建议12部分实施,葡萄牙在一些外国贿赂案件中寻求司法协助并参与执法官员非正式网络,工作组鼓励其加强在外国贿赂案件中的国际合作[18] - 建议13(a)部分实施,葡萄牙提供了部分案件的统计数据,但未提供关于外国贿赂调查、起诉和制裁的信息,虽有相关审查举措但尚未完成[18] - 建议13(b)未实施,葡萄牙虽有考虑相关指标的生产,但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来实施该建议[18] - 建议13(c)和(d)未实施,葡萄牙未实施关于审前扣押的统计模型,虽有相关信息收集但不明确是否系统全面,且正在开发的平台还不能确定其影响[19] 4. 法人责任及参与的建议 - 建议14(a)未实施,尽管葡萄牙有相关培训,但未提供支持文件,且之前的培训未充分涉及核心问题,工作组敦促葡萄牙采取措施确保法人责任不受限制[20] - 建议14(b)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行动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工作组建议,关于特定辩护的定义仍然模糊,这可能为公司逃避外国贿赂责任创造漏洞[20] - 建议14(c)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实施该建议,虽提及相关培训但已被认为不足,且缺乏外国贿赂定罪使得难以评估对法人的制裁应用[20] - 建议14(d)部分实施,国家反腐败机制发布了指南,但没有迹象表明葡萄牙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了相关方法验证的培训,工作组鼓励进一步实施培训[21] - 建议15(a)未实施,葡萄牙未充分努力提高私营部门对外国贿赂的认识,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海外业务企业,工作组对此表示遗憾[21] - 建议15(b)未实施,葡萄牙未采取措施密切监测在高风险国家开展业务的公司的反腐败措施实施情况,其相关举措未包含外国贿赂特定信息[21] 5. 影响公约实施的其他措施的建议 - 建议16(a)部分实施,葡萄牙采取了一些提高公职人员腐败意识的措施,但没有迹象表明鼓励官员将外国贿赂纳入腐败风险管理计划,应继续努力[22] - 建议16(b)部分实施,葡萄牙的一般提高认识措施未涵盖外国贿赂特定风险,虽有部分企业的培训但未表明涵盖外国贿赂,应进一步提高认识[22] - 建议16(c)部分实施,葡萄牙未报告具体措施确保相关机构在授予公共优势前检查多边开发银行的取消资格名单,虽有一些积极举措但仍需努力[22] 6. 第4阶段报告的传播 - 葡萄牙在第4阶段报告发布后通知了相关公共实体,并在司法部网站发布了报告及相关内容,该报告在葡萄牙得到了广泛的媒体报道并由相关民间社会组织推广[23] 7. 贿赂问题工作组的结论 - 葡萄牙的45项建议中,5项完全实施,20项部分实施,20项未实施,工作组将部分建议转为后续跟进问题,对长期未实施的建议表示严重关切并将发表公开声明[24] - 工作组邀请葡萄牙在两年内就未完成的建议和外国贿赂执法状况进行书面报告,并将继续监测后续问题[24]
Drivers of Trust in Public Institutions in Chile
经合组织· 2024-11-16 12:0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文档未提及,无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智利在过去十年中,公共机构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与区域和全球趋势一致,这一趋势影响社会凝聚力、政治参与和政府有效运作能力,多种因素如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因素以及信息环境等影响着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任,政府需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重建信任[30][35][4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1. 信任的背景:智利 - 信任是衡量民众对政府机构看法的重要指标,在民主国家中信任对公共治理有重要意义,虽然高信任不是民主治理的必然结果,但民主制度鼓励公民表达不信任以促进制度改进,智利长期以来被视为拉美较稳定的民主国家,但近年来其公共机构信任度持续下降,本报告旨在为智利提升公共机构信任度提供建议,研究主要依赖2023年10 - 11月的经合组织信任调查数据和52次深度访谈[30][32][33][34][35] - 智利在经济发展和公共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如经济增长、贫困率降低、在民主核心领域表现良好、有多项公共治理举措等,但在一些公共治理测量方面仍落后于经合组织国家,如监管影响评估、数字政府、公务员培训和流动等方面,并且政策实施方面存在问题,如更注重设计而非实施、政策实施质量不均衡等,尽管有这些积极方面,但智利政府的信任度在过去25年中稳步下降[43][44][45][47][49][50][51] - 人际信任与机构信任之间存在相互关联,智利的人际信任水平较低,这一现象在拉美地区较为普遍,低人际信任可能与暴力和犯罪水平增加有关,在智利,不安全感的增加可能影响了机构信任,经济不平等、高水平的非正规性、公民和政治权利的不平等行使、服务和政策获取的不均衡以及公共机构难以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期望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信任水平低下,此外,政治极化也对信任产生影响,而智利目前的信息环境复杂,存在虚假信息传播、媒体信任度低、信息集中等问题,这些都对信任产生挑战[53][54][58][62][75][84][89][92] 2. 智利公共机构的信任 - 2023年经合组织信任调查首次在智利开展,该调查是一种创新的测量工具,其问卷基于经合组织公共机构信任驱动因素框架,2023年的问卷在2021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新问题,并且在智利实施时还增加了七个额外的调查问题,问卷的西班牙语措辞经过调整以确保准确性,调查结果将为增强民众信任和加强智利民主制度提供证据[117][118][120][121][122] - 根据2023年经合组织信任调查结果,智利人对本国国家政府、公务员和地方政府的信任度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对警察和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高于国家政府,而对政党和国会的信任度最低,不同社会经济和政治特征的人群信任度存在差异,感知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脆弱性对信任有显著影响,如经济担忧或担心个人安全的人信任度较低,而性别、年龄和教育方面的信任差距相对较小,人们对影响政府决策的感知是解释信任水平的关键因素[20][21] - 智利政府正在推行支持环境和数字转型的议程,但在达成共识方面面临一些障碍,与其他经合组织国家相比,智利人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较低,包括其可靠性和公平性,并且对政治系统让民众参与决策的信心较低,影响智利公民信任水平的主要因素因机构和政府层级而异,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策略来建立信任,如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响应能力、加强政府应对复杂政策问题的能力、增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和参与、强化公共廉洁性、促进公共机构间的公平性等[22][23][24][25] 3. 智利的信任与能力 - 在公共服务方面,智利的情况与经合组织国家存在差异,如多数学生就读私立学校、私人健康保险覆盖部分人口、对公共教育和医疗系统满意度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对公共行政服务满意度存在人群差异等,在服务交付方面,智利人对公共服务的速度、礼貌和能力满意度较低,虽然多数人认为公共服务信息容易获取,但在用户声音的体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并且智利人对政府使用个人数据的信心较低,对政府基于证据决策的信心也略低于经合组织成员,在应对危机方面,智利人对政府应对大规模紧急情况的准备程度信心一般,弱势群体的信心更低,但智利人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等复杂挑战的信心高于经合组织同龄人[3][14][33] - 在政府的响应性方面,智利民众对政府服务改进和创新采纳的感知较低,在可靠性方面,民众对政府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程度感知一般,弱势群体感知更低,不过智利民众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等复杂挑战的信心较高,在一些方面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智利民众的信心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但在新技术监管和平衡代际利益等方面信心较低,政府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行动来提升民众信任,如加强危机管理治理、实施战略远见行动、改善公共沟通、确保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共识和协调等[22][27][28] 4. 智利的信任与价值观 - 在开放性方面,多数智利人认为行政程序信息易获取,但认为政府清楚传达改革影响的比例较低,智利人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度低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不过社交媒体的使用与对政府的信任有一定关联,在决策参与方面,智利参与公众咨询的比例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但多数人仍觉得缺乏政治发言权,政府需要在沟通方面继续努力,如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促进媒体环境健康发展、增强公众参与决策的机会等[28] - 在廉洁性方面,智利民众对公共廉洁性的感知总体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但对公共雇员廉洁性的感知较低,并且腐败被视为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公平性方面,智利民众的公平性感知在主要公共治理信任驱动因素中最低,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差距最大,不同群体在获取政府福利或服务时的公平待遇感知较低,许多智利人对政府代表其利益的意愿和能力持怀疑态度,政府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行动,如确保廉洁标准的实施、投资于廉洁沟通、扩大游说法律框架、确保弱势群体数据收集和共享、促进多样化代表等[29]
OECD Review of Thailand's Legal and Policy Framework for Fighting Foreign Bribery
经合组织· 2024-11-10 12:08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1][7][8] 核心观点 - 泰国是第一个受益于OECD国家计划的东南亚国家,旨在通过OECD的支持加强其反腐败框架,以符合《反贿赂公约》的标准 [14] - 报告评估了泰国的反腐败法律和政策框架,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增强其打击跨国贿赂的能力 [16]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在《反腐败法》第176条中有所规定,但该条款并未完全涵盖《反贿赂公约》所要求的所有要素 [59][60][61] 目录总结 1 引言 - 泰国与OECD合作,旨在通过国家计划的第二阶段加强其反腐败框架,以符合国际标准 [19][20] - 报告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问和独立研究等多种信息来源,评估了泰国的反腐败法律框架 [26] 2 泰国的经济概况与外国贿赂风险 - 泰国是东南亚第二大经济体,2023年GDP估计为4953亿美元 [38] - 泰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包括工业产品(78.6%)、农产品(9.3%)和采矿业及燃料产品(4.2%) [39] - 泰国的主要出口伙伴国包括美国、中国、日本、越南和马来西亚 [40][42] - 泰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主要流向新加坡、美国、日本和香港 [44] 3 外国贿赂罪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在《反腐败法》第176条中有所规定,涵盖了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 [59] - 该条款未明确涵盖通过中介行贿或向第三方受益人提供贿赂的情况 [71][83]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要求公职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这与《反贿赂公约》的要求不完全一致 [86] 4 法人对外国贿赂的责任 - 泰国的法人责任框架基于最高法院的判例,即通过“识别理论”将公司代表的行为归咎于法人 [107][108] - 《反腐败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法人未能防止与其相关的人员行贿,法人将承担责任 [111] - 泰国的法人责任框架在适用性和清晰度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涉及中介和关联实体的情况下 [126][127] 5 对外国贿赂的制裁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对自然人的最高刑罚为五年监禁或10万泰铢罚款,对法人的罚款为造成损害或获得利益的一到两倍 [140][144] - 泰国的法律框架允许没收贿赂及其收益,但缺乏实际案例支持 [150][151] - 泰国未明确如何计算法人的罚款,特别是在无法量化损害或利益的情况下 [145][149] 6 执法能力 - 泰国的反腐败机构包括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和总检察长办公室(OAG),负责调查和起诉腐败案件 [168] - 泰国的反腐败法院系统于2016年建立,专门处理腐败案件 [169] - 泰国在过去五年中未启动任何外国贿赂调查或起诉 [177] 7 国际合作 - 泰国在外国贿赂案件中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但合作效果有限 [178][179] - 泰国在外国贿赂案件中的国际合作主要依赖于外国当局提供的信息 [177] 8 贿赂的不可抵扣性 - 泰国法律明确禁止将贿赂作为税务抵扣 [47][48] 9 加强泰国外国贿赂法律和执法框架的建议 - 报告建议泰国修改法律,确保其外国贿赂罪涵盖所有《反贿赂公约》要求的要素 [99][100] - 建议泰国提供更多关于法人责任的指导,并确保法人责任不依赖于自然人的起诉或定罪 [133][134]
尽职调查手册:促进农业、服装和鞋类供应链中的体面收入和体面工资
经合组织· 2024-10-16 18:30
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的重要性 - 全球有一半工人未获得正式工资,农业和服装行业尤为严重[5] - 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与国际人权文件中的基本原则相关[25] - 缩小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差距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25] 尽职调查的关键步骤 - 将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承诺纳入企业责任商业行为政策[49,50,51] - 评估自身运营和供应链中的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差距[57,58,59,60,61,64,65,66,67,68,70,71,72,74] - 制定行动计划以缩小生活收入和生活工资差距[86,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 - 跟踪实施效果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128,129,130,131,132,133,134,135] 合作与协作的重要性 - 与工人代表、工会等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的互动[38,39,40] - 与同行、政府等各方合作以解决系统性问题[44,45,46,122,123,124,125] 补救措施 - 公司应通过合法程序提供或配合补救措施[147,148,149,150,151,154,155] - 确定适当的补救形式以应对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154,155]
七国集团数字政府服务补偿
经合组织· 2024-10-16 18:01
数字政府服务的关键要点 - G7成员国和乌克兰正在广泛提供数字化政府服务,包括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以提高公众服务的可访问性和用户体验[1][2] - 主要的数字身份解决方案包括单点登录和联合身份、电子身份证(eID)卡以及数字身份钱包[13][14][15][16][17][19][23][26] - 公共部门的数据和信息共享通过基础登记册和开放政府数据得到支持,提高了效率和透明度[30][33][34][38][40][43] - 单一数字网关、通知服务和数字支付等其他数字政府系统和解决方案进一步简化了公众与政府的互动[47][49][51][54][59][61] - 成功的数字政府服务需要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方法、完善的数字政府治理以及支持性的监管框架[63][64][65][70][71] - 未来的重点可能包括在危机期间提供主动和有弹性的数字政府服务、增强公共部门数字人才和技能以及进一步促进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性[74]
Measuring and Monitoring the Sustainability of Tourism at Regional Level in Spain
经合组织· 2024-10-12 12:13
报告概述 - 报告研究了在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加泰罗尼亚、纳瓦拉和瓦伦西亚四个地区监测旅游业可持续性的指标框架 [1][2][3] - 该框架建立在国际、国家和地区层面的现有框架和最佳实践的基础之上 [4][5][6] - 该框架包括30个指标和57个指标度量,反映了这四个地区现有旅游战略和测量框架中确定的关键政策问题和优先事项 [7][8][9] - 这些指标涵盖经济利益、季节性、当地居民感知、可及性、气候变化缓解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 [10][11][12] - 还确定了10个"优先"指标,以监测关键政策问题并帮助优先采取可持续发展行动 [13][14][15] - 报告强调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以完善指标方法并弥补文化遗产、温室气体排放、废弃物和数字化等关键政策问题的数据缺口 [16][17][18] 指标框架的目标和考虑因素 - 该指标框架旨在为决策者提供更细化的旅游业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证据基础,从而指导更可持续的旅游发展 [19][20][21] - 该框架需要反映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同时尽可能实现跨地区和国际的可比性 [22][23][24] - 指标的选择考虑了政策相关性、用户需求、目标设定、数据质量和及时性、地理覆盖范围、可比性、易于沟通以及财务可行性等因素 [25][26][27] 可持续性维度和关键政策领域 - 该框架围绕治理、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四个维度组织指标 [28][29][30] - 在这四个维度下,识别出11个关键政策领域,包括可持续旅游管理、当地经济效益、季节性降低、市场依赖性降低、当地社区感受、包容性就业、可及性、气候变化缓解、水资源管理、保护区管理等 [31][32][33] 核心指标和补充指标 - 该框架包括21个核心指标(47个核心指标度量)和9个补充指标(10个指标度量) [34][35][36] - 核心指标旨在应对四个地区确定的关键政策问题,同时考虑了可行性和数据可获得性 [37][38][39] - 补充指标用于捕捉地区特殊性,或针对需要方法改进以获得可比数据的指标 [40][41][42] - 为应对资源限制,选择了10个"优先"指标,以更简单的方式监测关键政策问题 [43][44][45]
Improving Competitive Practices in Hungary’s Public Procurement
经合组织· 2024-10-12 12:08
报告研究的公司概况 - 报告研究了匈牙利公共采购系统中的竞争情况,分析了单一投标的高发生率背后的原因 [1][2][3] - 采用了采购数据和多个变量进行了实证分析 [4][5][6] - 提出了完善制度和监管框架,促进竞争,改进匈牙利政府2023-2026年增强竞争的行动计划的建议 [7][8][9] - 就如何提高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采购能力提出了建议 [10][11][12] 行业现状分析 - 匈牙利公共采购占GDP的16.4%,占政府支出的33.8%,对公共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 [7] - 但是匈牙利和其他OECD成员国一样,公共采购中供应商参与度低,单一投标现象普遍 [7] - 单一投标会降低采购价值,影响创新、质量和效率 [7] - 提高准入和竞争是健全公共采购系统的关键 [7] 行业面临的挑战 - 非竞争性采购程序和竞争扭曲仍是OECD成员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10] - 复杂的采购规则、非标准化的投标文件等因素阻碍了潜在竞争者的参与 [10] - 单一投标是非竞争性公开招标的一个重要标志,会导致价格上升、质量下降 [10][11]
Competition Policy in Digital Markets
经合组织· 2024-10-05 12:03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1][2] 核心观点 -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大型数字平台的市场力量及其在各自市场内外的影响力日益关注,推动了关于是否以及如何监管的讨论 [3] - 2022年,OECD竞争部门受德国G7主席国委托,编制了G7司法管辖区为解决数字竞争问题而提出或颁布的立法改革清单 [4] - 2024年,意大利G7主席国下的联合竞争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峰会旨在通过考虑事前和事后工具的综合效果,提供G7司法管辖区如何应对大型平台市场力量使用的全景 [5] - 报告分析了多个反垄断案例,以了解哪些行为被认为最具问题性,并评估了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实施的补救措施 [7] 目录总结 事前与事后工具的综合效果 - G7当局在数字市场中进行了大量的事后竞争法执法,重点关注与事前监管重叠的行为 [11] - 反引导行为和最惠国条款(MFNs)是G7司法管辖区竞争执法的主要焦点 [13] - 苹果的反引导要求和亚马逊的MFN要求是执法机构的主要关注点 [14][15][16] - 苹果和亚马逊在不同司法管辖区采取了类似的补救措施,如移除相关合同条款 [18][19] - 数据使用是G7司法管辖区反垄断执法的另一个重点,亚马逊和Meta因使用商业用户的非公开数据而受到调查 [23][24] - 自我偏好行为在数字市场中日益突出,亚马逊和谷歌的自我偏好行为是当局的主要关注点 [30][31][32] - 捆绑和互操作性限制是数字市场的常见特征,苹果和谷歌的移动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是近期执法的重点 [37][38][39] 平台合规策略及其影响 - 平台通常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的要求调整其运营、服务和实践,这些变化可能具有域外效应 [45] - 平台通常仅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实施所需的变化,很少自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施相同的措施 [48][56] - 平台合规策略受到维持差异化运营和合规的成本与收益的影响 [57][58] 结论 - 事前条款的范围广泛反映了迄今为止事后执法案件的主要竞争关切 [61] - 对于某些问题,如反引导行为和数据使用,事后执法补救措施与新的事前义务和禁令之间存在显著趋同 [61] - 对于自我偏好和捆绑行为等关切,由于许多主要调查仍在进行中,潜在补救措施的设计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62] - 数据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义务在未来可能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