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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4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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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4300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制度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子公司定义 - 持有50%以上股份等三种情况可定义为子公司[4] 人员管理 - 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任期按章程执行可按需调整[7] - 年度完结后评价子公司人员履职并提考核方案[8]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向母公司报告资产和财务状况[11] - 母公司统一会计政策等并制定合并报表编制方案[11][12] - 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并委托审计财务报告[12] 战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母公司战略和规划[14]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执行决定[17] 信息报告 - 实行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9] - 子公司按要求提供报告情况说明与数据[20] - 子公司负责人督促报告并通报重大信息[2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内控制度执行[21] - 子公司控制其他公司逐层建制度并接受监督[23]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等,抵触时以其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发布[24]
星昊医药(4300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回避,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1]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向董事会主动声明关联关系[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0.2%(担保除外),董事会闭会期间可由董事长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的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担保除外)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6]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
星昊医药(43001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5,7] - 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5]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计算及投向规定[5,6] - 股东对单个候选人所投票数限制及合计不超有效投票权总数[7] - 首次投票不足拟选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8]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符合条件者当选,剩余重新表决[8] 细则规定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 - 细则与法规、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董事会提修改方案[9]
星昊医药(43001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董事会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舆情管理 - 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10] - 不同舆情有不同处理方式[10]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8] 责任义务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1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2025年7月17日审议通过起实施[17]
星昊医药(4300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8 22: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有出席要求[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7]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履职报告[18] 其他规定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2]
星昊医药(4300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9]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应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0]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立即披露临时报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0] 财务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行关键审计事项准则[10]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相关专项说明和决议等文件[18] - 定期报告差错更正,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12][13]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营收、产生利润、标的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1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占比每达5%整数倍时需及时披露[19]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1%次日公告[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一次超30%需及时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和负责人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报告未公开信息,重大事件有异常及时报告现状和风险因素[23][24]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审核,确认应披露的组织起草公告文稿并依法披露[2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统一负责[25]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27] 关联交易与其他规定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执行回避表决制度[28]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特定对象参观公司应合理安排[3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材料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9] - 子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40] - 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公司可进行处罚[42]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4]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7]
星昊医药(4300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组织架构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1 - 2名[7] 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临时会议通知可不受三天限制[14] - 关联委员回避时,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星昊医药(4300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人员管理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11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6][7][8] - 总经理可提前辞职,解聘需董事会决议并说明理由[8]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10] 职责规定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要求时五日内报告[10][2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代行职权[10][11]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拟定制度报批准,编年度财务报告[1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9] - 会议议程等提前一天通知,重要议题材料提前一天送达[20] - 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总经理签署后实施[21] 考核赔偿 - 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27] - 造成公司损失的高级管理人员赔偿不低于实际损失10%[27]
星昊医药(4300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8 22: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信息报告制度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报告重大信息及进展[9][10]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组织编制公告文稿[1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发生原因、协议、批文等[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6] 其他管理措施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7]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0]
星昊医药(4300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8 22:17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7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4] - 履职、解聘、辞职等有相关规定[14][15][17] 制度细则 - 细则含数规定、未尽事宜处理等[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