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4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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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包含《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 的合法性,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 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而制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 ...
同辉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8:0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1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董连任不超6年[12] - 董事发生变化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新任董事任命后2个交易日内签署声明及承诺报备[13]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提请股东大会补选[13]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的1/2[1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交易与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董事长对董事会决策权限单项不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21]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2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24] 董事管理 - 公司向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5年[3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7] - 董事发生不得担任情形,应自事实发生起1个月内离职;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况除外[37][38] - 因董事辞职致独董会计专业人士缺少或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应2个月内完成补选[37] 责任与聘任 - 董事长超越授权或监管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害,分别承担主要和连带赔偿责任[42][43] - 董事会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等情形,董事会终止聘任[46] - 董事会秘书拟辞职,完成工作移交且公告披露后辞职报告生效,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46]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2]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需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书面发出,非直接送达还需电话确认并记录[5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经全体与会董事认可按期召开[56] - 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5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8] - 董事长应自接到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65] - 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多类提案[65] - 涉及重大资产投资等重要事宜的提案,有关材料须提前五日提交全体董事[68]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8]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70] - 每项提案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表决[7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2] - 未开会但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并签字的书面决议与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效力相同[73] - 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东的提案,须经董事会讨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7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7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7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84]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8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生效后原规则失效[88] - 本规则“以上”包括本数,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8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89]
同辉信息:内部审计制度
2024-01-15 18:08
制度审议 - 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相关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可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7] - 若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需专项说明[18] 内部控制处理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若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问题,董事会应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8] 审计档案与奖惩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类型[25] - 公司对审计违规单位和个人处罚[27]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材料的部门和个人提处罚建议[2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28]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2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32]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主体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33]
同辉信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1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提名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芹女士为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同辉信息: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3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科学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经过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张之阳(独 ...
同辉信息: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3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 --- | --- | | 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 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 | 目: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 技术转让;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 | | 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 | 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设备租赁; | | 系统集成;电子设备租赁;软件开发, | 专业承包;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承办 | | 产品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工程设 | 展览展示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应用软 | | 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转 | 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 | 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 | 批准后方可 ...
同辉信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4-01-15 18: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包含《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做到募集 ...
同辉信息:承诺管理制度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4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包含《承诺管理 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加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关联方、收购人等(以下简称"承诺人") 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人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以及《同辉佳视(北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同辉信息: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1-15 18:08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包含《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同辉佳视(北 ...
同辉信息: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1-15 18:08
制度修订 - 2024年1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 - 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7]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属重大投资[18]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属重大投资[18]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0]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2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7]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未作现金分红方案需披露未分红原因[27] - 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规定,需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与中小股东沟通[23]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