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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43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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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8月20日融资净买入139.14万元,连续3日累计净买入280.64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21 10:16
融资交易活动 - 8月20日融资买入158.1万元,融资偿还18.96万元,融资净买入139.14万元,融资余额754.19万元 [1] - 近3个交易日连续净买入累计280.64万元,其中8月18日净买入104.46万元,8月19日净买入37.04万元 [1][2] - 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从8月14日的0.67%上升至8月20日的0.95% [2] 融资余额变动趋势 - 融资余额在5个交易日内从495.76万元增长至754.19万元,累计增幅52.13% [2][3] - 8月20日融资融券余额较前一日上涨22.62%,8月18日较前一日上涨22.06% [2][3] - 8月14日至15日融资余额连续下降,分别减少33.05万元和22.21万元 [2][3] 融券交易情况 - 8月20日当日无融券交易 [2] - 融资融券余额完全由融资余额构成,总额754.19万元 [2]
微创光电(43019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18 22:03
业绩调整 - 2022年部分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调整,调减营业收入13,649,150.86元,调减比例11.26%[5] - 2022年部分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调整,调减营业成本13,649,150.86元,调减比例13.84%[5]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原计划2021年9月完工[5] - 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5] - 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6] - 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6] 异常事件 - 2024年2月公司发现“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合同及账款情况异常[8] 司法相关 - 2024年2月20日公司向川综能属地法院提交相关材料[9] - 2024年2月22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先行调解告知书[9] - 2024年4月1日公司向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针对川综能等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进行报案[9] -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川综能相关事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9] - 2025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9] -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9] 其他 - 2025年6月4日公司收到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5] - 公司各项承诺均履行或推进中[7] - 2025年8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9]
微创光电(4301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22:0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股东会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提案提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要求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及资料,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12] - 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7] 表决结果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9] 会议结束 - 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信息[4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决议实施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0]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抵触处理 - 议事规则与法律等抵触,抵触条款自动失效[33] 公告规定 - 公告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3] 术语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4]
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2025-08-18 2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 运作机制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会议[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多种方式[16]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1] 决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9]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2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撤销职务[2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7] - 委员有权评估董事、高管工作情况[30]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微创光电(43019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8 22:03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准备[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超票或超应选人数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9] - 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2] 中小股东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微创光电(4301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22:0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18日生效实施[28][29]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范围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11]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2] 审议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披露与监管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21]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5]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提交审议披露[20]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26] - 公司与关联方签合同,个人只能代表一方,关联方不得干预公司决定[15]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14]
微创光电(4301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22:03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以9票同意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8] - 支出3000万元以内(含)经审核由财务执行,超3000万元报董事会审批[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闲置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使用及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15] 账户与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9] 超募与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保荐机构、股东会审议[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审议,超200万元或5%需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需股东会审议[22]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需董事会通过并披露[17]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微创光电(4301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22: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多情形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7][8] 申报流程 - 子公司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书面申报[5] - 被担保人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17]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并按季度填报情况表[29][30]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并定期报告[31] 后续处理 - 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32]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追偿程序[33]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司申报并行使权利[3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按要求披露[38] - 特定情形责任部门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8] - 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比[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3]
微创光电(4301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22:03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全票通过[2] 定期报告披露 - 需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披露,一季报不早于上年报[8][9] - 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送股等特定情况中报或季报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0]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11][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净利润变动50%以上1个月内预告[14][15] - 2个月内不能披露年报需披露业绩快报,差异超20%或盈亏变化披露修正公告[15][16] 重大事件披露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经营业绩重大变动等多种情况需披露[19]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等及时披露[28]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满足特定条件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方成交满足特定条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4][35] 股票异常波动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3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48]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重大事项会议审议,董秘编写审核披露[49]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负首要责任,董秘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监督[52][55]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58][59] 内幕信息与保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重大事项报备档案[61][63] - 预定信息提前泄露立即披露,商务谈判签保密协议[63][64] 违规处理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74]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检查制度、更正并处分责任人[75]
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制度
2025-08-18 2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制度>》[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8]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1] 会议相关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特定情况可要求召开[16]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特定方式通知未异议视为收到[16][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表决规则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 表决方式为书面、通讯表决,关联委员回避[27] 其他规定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变更[30][31]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