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43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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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8:4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批准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行为须经审议通过[9]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8]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0]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董事会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等情况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当选董事所得表决权须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3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决议实施与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雅达股份(4305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7票同意[2]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7]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审批保存 - 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相关事项需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雅达股份(4305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标准 - 涉资产总额超50%等5种情况,董事会通过后交股东会批准[9] - 涉资产总额超10%等5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11] 实施与收回 - 投资项目审批后由发起部门牵头,各部门监督[12] - 出现5种情形可依法收回投资[13] 其他规定 - 构成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办审批程序[11]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1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9]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7] - 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工作[11]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参与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两月内召开[19]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0]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2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回避与审议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0] 委员职责 - 闭会可跟踪业绩,有权查阅资料、质询并评估[22]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24]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信息申报 - 新任及现任董事、高管特定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 持股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报送信息[7]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董事、高管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0] - 董事、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13]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9] 减持规定 - 北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7][8]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日披露[7][8]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北交所视情节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2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16][17]
雅达股份(43055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特定情况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应符合要求,被提名人需提交资料并作出承诺[7] 投票规则 - 出席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8]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票数分别计算且投向对应候选人[9] - 股东可自由分配票数,总数超累积票数无效,否则有效[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 中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11]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相同则二轮选举[11] 实施与修改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原细则失效[14]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薪酬制度情况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多部门配合实施[8] - 董事津贴和高管年度薪酬方案分别报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8] - 按相关方案领薪,离任按任期和绩效算薪,公司可调整薪酬[10][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14]
雅达股份(4305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选举董监[7]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按权限报审[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10] - 募集资金项目子公司规范管理存放使用[10] - 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执行[10]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13] 制度说明 - 未规定处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抵触以其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6]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人员管理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0] 股份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