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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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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02《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 ...
雅达股份(4305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8:48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
雅达股份(43055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防范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6] 部门职责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财务负责人汇报情况[7] 交易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按章程和制度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7][8] 人员责任 - 董高维护公司资产安全,违规视情节处分,董事对违规担保担责[9][11]
雅达股份(4305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架构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秘担任负责人[5] - 证券部协助开展相关事务,由董秘领导[5][14] 管理原则 - 合法性、充分披露等八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公布[10] 报告说明会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2] - 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内容含行业状况等[12] 人员要求与职责 - 从事人员需了解公司情况,具备良好素质技能[14] - 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多项职责[14][15][16] 信息保密与纠纷处理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应立即公告[17] - 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纠纷可协商等解决[17] 培训与协助 - 以适当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8]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8] 档案制度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9]
雅达股份(4305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17《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广 ...
雅达股份(4305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标准 - 涉资产总额超50%等5种情况,董事会通过后交股东会批准[9] - 涉资产总额超10%等5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11] 实施与收回 - 投资项目审批后由发起部门牵头,各部门监督[12] - 出现5种情形可依法收回投资[13] 其他规定 - 构成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办审批程序[11]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1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9]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7] - 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工作[11]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参与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两月内召开[19]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0]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2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回避与审议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0] 委员职责 - 闭会可跟踪业绩,有权查阅资料、质询并评估[22]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24]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信息申报 - 新任及现任董事、高管特定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 持股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报送信息[7]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董事、高管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0] - 董事、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13]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9] 减持规定 - 北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7][8]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日披露[7][8]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北交所视情节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2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16][17]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薪酬制度情况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多部门配合实施[8] - 董事津贴和高管年度薪酬方案分别报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8] - 按相关方案领薪,离任按任期和绩效算薪,公司可调整薪酬[10][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