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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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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16《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 ...
雅达股份(4305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18《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
雅达股份(4305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8:48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07《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 ...
雅达股份(430556)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 - 原《资金理财管理办法》自动失效[15][16] 理财规定 - 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5] - 财务部年初测算额度并提规划,经审定、审议确定额度[8] - 财务部月初提交报表,异常及时报告[11] 组织权责 - 投资理财工作小组由多岗位人员组成[6]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签署文件[6]
雅达股份(4305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原制度自动失效,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8]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业绩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会计报表附注、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错[8][9] 责任与追究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提方案交董事会批准[6]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规范按法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16]
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8:48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规则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17]
雅达股份(43055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现金分红条件 -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12][13] 现金分红比例 - 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 审议与执行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5]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 信息披露 - 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方案,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9] - 在年报或半年报中披露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19]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1]
雅达股份(43055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2]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原制度失效[14] 舆情管理 - 舆情含负面报道等,分重大和一般舆情[5]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6] - 信息采集在证券部,处理有原则[7][8]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追责[11]
雅达股份(4305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8: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2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21][22]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对各内部机构等内控及财务信息检查监督[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4]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5]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5] - 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10] - 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15][16][17] - 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9]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2]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5]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鉴证报告[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22]
雅达股份(43055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18:48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获7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网络投票规则 - 召开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履行通知等义务[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规定票数或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 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投票外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0] - 需回避股东投票会记录,计算结果时剔除[10] - 审议重大事项对非特定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0] - 董事会等可通过网络征集表决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