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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8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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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830809)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监督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公司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7] 其他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 - 解聘提前7天通知,允许其陈述意见[15] - 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安达科技(8308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公司重大亏损或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登记管理要求 - 披露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时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11] - 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需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17]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1]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8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1] - 董事、高管选任时需与有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等[1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安达科技(83080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现金分红条件 - 当年合并报表后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12]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现金分红方案要研究论证[15] - 提交股东会审批前征求审计委员会意见,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详细论证原因[14]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不符规定有权要求纠正[1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8]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8] 其他规定 - 拟发行证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并作“重大事项提示”[19]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水平低需说明原因并发表意见[20] - 控制权变更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等信息[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由公司董事会发布[23]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高管战略配售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未盈利时盈利前两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上市前股份[14] 买卖限制 - 年报、中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4] 减持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需提前30日披露计划[16]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需披露结果[16]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非真实意思可不追责,否则公司追究责任[19] - 6个月内反向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025年8月25日生效[22][23]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8
战略委员会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委员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15]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7] 战略委员会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安达科技(8308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 - 公司不得通过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披露义务,及时结算,签经济合同[6][7]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范和清欠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发生占用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10] 股东与监管 - 特定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关联方回避表决[11] - 发生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处分规定 - 董事等协助侵占或非经营性占用,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3]
安达科技(830809) -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8
ESG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2] ESG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6] ESG委员会职责 - 关注研究ESG法律政策、制定战略规划等[8] 会议相关 - 主任委员提议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安达科技(8308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20:08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7]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2][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25] -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8]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及时披露理由依据,有异议也及时披露[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安达科技(83080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2][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业务部门等发生事项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超十年[1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为日常工作部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