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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8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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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08
董事会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现场召开为原则,重大事项不得通讯审议[12]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可委托出席,有相关限制[13] 董事会决议规则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通过[17] - 做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8] 董事会组织架构 - 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7] - 下设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7] 议案执行与监督 - 议案决议由总经理落实并汇报[22]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追究违背决议责任[22] - 董事可质询决议落实情况[23] - 秘书定期汇报执行情况[23] 其他 - 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修订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议事规则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7]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职责分工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相关方案[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定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8] - 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及超额利润绩效组成[10] 调整机制 -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经提议和审批可变更条件、调整标准或终止制度[14] 生效条件 - 制度及修订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安达科技(8308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 目的包括加强沟通、建立平台、促进规范运作、形成尊重投资者文化[7]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工作开展与披露要求 - 多渠道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等[9] - 应披露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先公布[10]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0][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制定办法细则,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2][13] - 公司负责报告编制等工作[14] 人员要求 - 员工需具备忠诚、熟悉公司及行业等素质技能[14][15]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5] 信息处理与活动规范 - 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及时报告披露事项[15]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5] - 可进行知识培训,建立档案制度并记录活动内容[16][17] - 活动记录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1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或不一致按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安达科技(830809)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超标准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9] - 或有事项等未披露、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不一致认定为重大差错[11] 责任划分与追究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2]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处理[13]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问题总经理收集资料提交意见给董事会[14] - 追责前听取责任人意见,按规定披露更正信息[14]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17]
安达科技(830809) - 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股东等关联方资金管理[6] 资金占用情况 - 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防范资金占用,财务部门日常管理[11] - 董事等协助侵占担责,严重将被解聘或罢免[14] 审计与清偿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专项说明并公告[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3]
安达科技(8308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8.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 安达科技能源 ...
安达科技(830809)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监督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公司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7] 其他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 - 解聘提前7天通知,允许其陈述意见[15] - 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8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1] - 董事、高管选任时需与有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等[1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安达科技(83080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 ...
安达科技(8308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高管战略配售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未盈利时盈利前两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上市前股份[14] 买卖限制 - 年报、中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4] 减持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需提前30日披露计划[16]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需披露结果[16]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非真实意思可不追责,否则公司追究责任[19] - 6个月内反向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025年8月25日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