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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8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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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8313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0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制度要点 - 会议原则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董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同意[5] - 未设相关委员会,独董会议审查董高任职资格并提建议[5] - 过半数独董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方式,可通讯签字[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8]
新安洁(8313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8]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9]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豁免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10] 申请流程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13] 登记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12][13] - 应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公开等[13] 报送要求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13]
新安洁(8313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议案,9票同意[2] 内审安排 - 设立独立审计监察中心,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6] - 内审部制订制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执行[8]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9]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特殊情况免通知[12] - 现场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出初稿,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反馈[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年编制内控自评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15] - 外部审计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披露[20] - 内审发现重大问题,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1] 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3] - 违规单位或个人及审计人员将被追责[17][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29]
新安洁(831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8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新安洁(8313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0 20:3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 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机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对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的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为公司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 ...
新安洁(8313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0 20:3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77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
新安洁(8313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73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包 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
新安洁(8313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20:3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63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保证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其职权,建立适应现代市场 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新安洁(8313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0 20:3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7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促进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规范运行,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 ...
新安洁(831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87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安 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