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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8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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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83137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制度内容 - 规范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承诺应具体明确,明确履约时限[5] - 变更或豁免承诺需充分披露并提方案[6] 制度施行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8]
新安洁(8313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0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 - 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6] - 有犯罪、破产清算等特定情况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任职[6]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相关背景及工作经验[8] 人员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10] 代职规定 - 总经理因故代职时间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定期召开办公会,遇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临时办公会议[12] - 议题汇报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汇报材料,成熟材料提前1 - 2个工作日报送出席人员[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履职判定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无故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5] 工作汇报 -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8] - 核心技术人员单季度离职率超15%时,总经理等应及时报告[18] 考核薪酬 - 总经理和经营班子其他人员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2] 绩效评价 - 公司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接受董事会指导[22] 细则施行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新安洁(831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通过制定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3] 持股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7]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7]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7] 减持及申报规定 - 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8][9] - 新任、离任董事高管2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0] 买卖股份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新安洁(83137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20:32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制度细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投票权数依选举情况计算[4][5] - 投票总数超累积表决票数或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或视为弃权[6]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7] 施行安排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8]
新安洁(83137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制度目的与管理方式 - 制度加强子公司管理,保证资产安全与合法合规经营[4] - 通过股东会表决权、委派人员等管理子公司[4] 子公司运营要求 - 治理结构合规,会议规范运作[6] - 重大事项公司指导监督,子公司独立经营[7] - 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按权限报审议[8] 子公司事项规定 - 对外担保需报告审批[9] - 募集资金规范管理,重大交易执行规定[9] 制度生效与相关职责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2]
新安洁(8313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0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制度要点 - 会议原则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董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同意[5] - 未设相关委员会,独董会议审查董高任职资格并提建议[5] - 过半数独董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方式,可通讯签字[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8]
新安洁(8313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8]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9]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豁免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10] 申请流程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13] 登记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12][13] - 应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公开等[13] 报送要求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13]
新安洁(8313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议案,9票同意[2] 内审安排 - 设立独立审计监察中心,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6] - 内审部制订制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执行[8]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9]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特殊情况免通知[12] - 现场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出初稿,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反馈[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年编制内控自评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15] - 外部审计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披露[20] - 内审发现重大问题,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1] 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3] - 违规单位或个人及审计人员将被追责[17][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29]
新安洁(831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20:3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8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新安洁(8313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0 20:3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 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机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对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的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为公司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