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83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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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18 16:18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龙竹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6:18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8月27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距召开日期15日[4] - 现场会议2024年9月13日16:00召开,网络投票9月12日15:00至9月13日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7名,持股56,896,978股,占比38.18%[6] - 网络投票股东2名,代表股份701,289股,占比0.47%[7] - 出席并表决股东及代理人9人,持股57,598,267股,占比38.65%[7] 议案表决 - 三议案有效表决股份均为57,598,267股,同意占比100%[11][12][15]
龙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6:1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3日召开[2] - 出席股东9人,持股57,598,267股,占比38.65%[2]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股701,289股,占比0.47%[2] 议案审议 - 回购注销135,800股限制性股票[4] - 总股本将由149,017,825变更为148,882,025股[4] - 为全资子公司迈拓贷款提供担保[6]
龙竹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18 16: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882,025元[9] - 公司营业期限为2010年4月8日至2040年4月7日[10] - 公司发起人连健昌认购股份数为1249.81万元[20] - 公司发起人吴贵鹰认购股份数为390.00万元[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882,025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7]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因奖励职工收购的股份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或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主体,上市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报告公告前不得买卖股票[3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3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其他投资者为6个月[3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应书面报告公司[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情况[47] - 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或信托方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6]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7]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时间要求[71][7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7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7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8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2] 董事、监事与高管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94]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9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6][9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0]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3个月内聘任,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39]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连选可连任[14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出具,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1]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16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6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7][188][19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194][196]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97]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98]
龙竹科技(831445)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00:00
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3日召开[2] - 出席股东9人,持股57,598,267股,占比38.65%[2]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股701,289股,占比0.47%[2] 股份变动 - 回购注销2022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35,800股[4] - 总股本将由149,017,825变更为148,882,025股[4]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表决同意股数均为57,598,267股,占比100%[4][6] - 涉中小股东利益议案同意票数701,289股,占比100%[7]
龙竹科技(831445) - 《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1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882,025元[8] - 公司营业期限为2010年4月8日至2040年4月7日[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882,025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所收购股份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1]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高或监事会提诉讼请求[4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变动应书面报告公司[44]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相关情况[45]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通知并披露情况[4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7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聘任,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3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0] -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2]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出具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76][17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78]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8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7][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93]
龙竹科技(831445)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18 00:00
股票回购 - 公司将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35,800股[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更为148,882,025股[3] -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48,882,025.00元[3] 债权人公告 -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刊登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3] - 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 债权申报 - 申报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龙泰园1号[6] -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11月5日工作日9:00 - 11:30、15:00 - 17:00[6] - 联系人是张丽芳,电话0599 - 5892989,邮编354200[6]
龙竹科技(83144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
龙竹科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09-09 18:0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1783.81万元转让南平建拓100%股权给建达集团[3] 数据相关 - 南平建拓资产总额等占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2.54%、0.00%、3.59%[3] - 建达集团2023年末资产总额152880.96万元等[7] - 南平建拓2024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304.21万元等[9] - 南平建拓评估增值率36.80%,净资产评估增值率36.81%[9] 其他新策略 - 转让目的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等[13]
龙竹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9 18:08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沈坚英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