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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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农(83185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18:14
财务状况 - 报告期末,资产总计为64,189.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496.55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15.10%[6]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64.19亿元[17]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流动资产为41.87亿元[17]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为22.32亿元[17]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流动负债为8.68亿元[17]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非流动负债为1.01亿元[17]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总计为472,433,841.78元[20]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负债合计为26,625,349.54元[20] - 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45,808,492.24元[20] 现金流情况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2.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代收的1,135,702.52美元款项提现发生在期末,而实际到账时间为2024年4月2日[6] - 公司2023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18亿元[23] - 公司2023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9亿元[23] - 公司2024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64亿元[23] - 公司2024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28亿元[23] - 公司2023年1-3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60.10亿元[23] - 公司2024年1-3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68.20亿元[23] 经营业绩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77%[6] - 公司2023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54,088,077.49元[21] - 公司2023年1-3月营业成本为36,782,533.44元[21] - 公司2023年1-3月净利润为7,566,061.91元[21] - 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21] - 公司2024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49,248,485.72元[21] - 公司2024年1-3月营业成本为34,493,173.09元[21] - 公司2024年1-3月净利润为6,826,518.11元[21] - 公司2024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21] 政府补助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118,309.11元,计入当期损益[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7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1] - 报告期末,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0,878,406股,占总股本的27.94%[10]
浙江大农(83185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对 2023 年度运营情况 ...
浙江大农(831855) -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16 年 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43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 亿元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
浙江大农(831855)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民杰)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 |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 | 列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事姓名 | 出席董 | 应出 | 实际出 | 董事会 | 大会次数 | | | 事会方式 | 席次数 | 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 | 孙民杰 | 现场、通讯 | 7 | 7 | 全部同意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 ...
浙江大农(831855)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60,277,090.9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4,681,023.5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4,733,333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20,925,333.24 元。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 ...
浙江大农(831855)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 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情况、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分工、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 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审,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 ...
浙江大农(831855)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00:00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031 号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大 ...
浙江大农(831855)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 --- | --- | --- | |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 | | |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街 | 201000322951559 | 64,714,412.83 | 活期 | | 支行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19921301049999996 | | 注销[注] | | 公司台州横街支行 | | | | | 合 计 | | 64,714,412.83 | |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7 号),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 ...
浙江大农(831855)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洪阳)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 | | 出席董事会会议 | | | 列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事姓名 | 出席董 | 应出 | 实际出 | 董事会 | 大会次数 | | | 事会方式 | 席次数 | 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 | 王洪阳 | 现场、通讯 | ...
浙江大农(83185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00:0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