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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2024-05-07 16:28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拟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2] - 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 17:00[3]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可登陆中证路演中心参与[3] 参与人员及问题征集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倪军等四人[4] - 提前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15:00[5] - 征集问题网址为https://rs.cs.com.cn/dist//index?id=add3561f2d7492900922d36f3aba1593[5]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董事会秘书倪红艳[6] - 联系电话为0550 - 8156287[6] - 电子邮箱为nihongyan@mghm.cn[6]
浩淼科技:公司章程
2024-04-29 18:0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1,181,549股[6] - 公司注册资本87,015,003元,股份总数87,015,003股[7][12] - 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7,826,369.51元,折成5,000万股,余额转资本公积金[1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倪世和等五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2%、19%、19%、30%、20%[11][1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当日通知公司[27]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等职权,审议多项方案[30] - 多种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决定或审议[1][3][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90] - 多种情形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7][10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8]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11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14] 其他 - 浩淼科技党支部班子成员五人,每届任期三年[136]
浩淼科技: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2024-04-29 18:05
一、 基本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 取得了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由"捌仟柒佰零贰万捌仟贰佰零叁圆整"变更为"捌仟柒佰零壹万伍仟零 叁圆整",变更后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93587349W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系统、烟热模拟训练系统、应急救援训练设备安装、调试;消防工程;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 ...
浩淼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20:19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认为浩淼科技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5] - 审计公司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实施多项程序[9] - 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珍、李虎、杨敏,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19][20] 财务数据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7,702.89万元[9]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458,129,299.5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16.74%[1]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30,186,825.1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43.97%[1]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85,401,695.71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0.80%[1]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70,540,609.83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7.26%[1]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00,727,434.95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32.59%[1]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42,803,560.28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0.79%[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09,182,908.24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6.50%[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75,817,913.2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17.86%[1] - 2023年末存货为116,540,814.37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30.61%[1] - 2023年末股本为87,028,203.00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9.90%[1]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481,762,537.23元,2022年度为425,162,506.78元[23] - 2023年度净利润7,795,505.83元,2022年度为32,222,321.37元[23]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2022年度为0.41元/股[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5,076,716.10元,2022年度为544,369,902.96元[24]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91,718.50元,2022年度为55,978,092.81元[24]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82,410.08元,2022年度为 -102,364,988.03元[24]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92,370.29元,2022年度为67,017,129.46元[24] - 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923,134.12元,2022年度为20,676,461.94元[24] - 2023年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646,962.77元,2022年度为58,970,500.83元[24] - 2023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570,096.89元,2022年度为9,646,962.77元[24] 注册资本变更 - 2023年5月,公司以总股本7918654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注册资本增至8710.5203万元[43] - 2023年9月,公司回购注销770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8702.8203万元[43]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50] - 控制包含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能影响回报金额三要素,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61] - 母公司为投资性主体需满足以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获资、唯一目的是让投资者获回报、按公允价值考量投资业绩三个条件[63][64] - 编制合并报表需合并母子公司项目、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和内部交易影响、调整特殊交易事项[66][67][6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编制报表调整期初数和比较报表;非同一控制下不调整期初数[69][70][71] - 处置子公司编制报表不调整期初数,纳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72] - 子公司持本公司股权视为库存股,子公司间股权比照抵销[73] - 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调整所得税费用[75]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个别报表按支付对价计量,合并报表调整资本公积等[76] -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个别和合并报表按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并调整相关科目;非同一控制下按规定重新计量股权[77][79][80] -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丧失控制权,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81] - 一次交易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入当期损益[82][83] - 多次交易分步处置,非“一揽子交易”按不同报表规定处理,“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并按规定处理[84] - 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稀释母公司股权比例,增资前后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88][89]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按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90][91][92][93] - 现金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支付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等特征的投资[94] - 外币交易初始确认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96] -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97] - 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按规定方法折算,产生的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98] -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相关资产或负债,金融资产和负债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101][102]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05][106][107]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三类[10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计入当期损益,指定的该类金融负债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0] - 贷款承诺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111] - 衍生金融工具以签订当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并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确认为资产,为负确认为负债[115] -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116] - 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加权平均值[117]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指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导致的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其一部分[118] - 金融工具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及较低信用风险时,按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119] - 应收票据等无论是否有重大融资成分,均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19]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执行[121] - 应收账款组合1除特殊情况外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2] - 其他应收款组合1除特殊情况外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3] - 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2及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1年以内5%,1 - 2年10%,2 - 3年40%,3 - 4年60%,4 - 5年80%,5年以上100%[125]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125] - 合同资产按未到期质保金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6] - 长期应收款按未逾期和逾期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7] -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31] -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发行方或债务人重大财务困难等[132]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增减计入当期损益[133]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将两项金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39]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并将两项金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39]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满足特定条件时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43] - 公司以主要市场价格计量公允价值,无主要市场时以最有利市场价格计量[146] - 公司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47] -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优先使用第一层次[148] - 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在产品及产成品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151] -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盘亏计入当年损益[152]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跌价准备[153]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155][156] - 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65] -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10 - 20年,残值率为5.00%,年折旧率为9.50 - 4.75%[179]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0 - 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 - 4.75%[184] -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3 - 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 - 9.50%[184]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75 - 19.00%[184] -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3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184] - 其他设备折旧年限3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 - 19.00%[184] - 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50年[193] - 计算机软件预计使用寿命3 - 10年[193]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90] - 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96] -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五项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98]
浩淼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20:19
独立董事自查 - 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进行独立性自查[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无违规任职、持股等情况[1] 结论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符合独立性要求[2]
浩淼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20:19
审计会议 - 2023年7月25日审计委员会换届[2] - 2023年8月11日审议2023年度内审计划完成情况[3] - 2023年11月13日审议PP、CO审计方案[3] - 2023年12月5日审议成本定额管理解决方案[3] - 2023年12月21日审议2024年度内审计划[3]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测试[3] 审计评价 - 财务报告编制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 外部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5] -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符合要求[5] 审计作用 - 2023年度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6]
浩淼科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2 20: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47702.8万元,2022年为4976.4万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7702.89万元,2022年为4976.49万元[12]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2024年4月21日出具浩淼科技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认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反映公允[5]
浩淼科技: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2 20:19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上期审计收费35万元,本期38万元[2] - 续聘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1][13] 事务所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745人[2] - 2022年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3]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6家,收费42888.06万元,同行业260家[3]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3] 事务所合规 - 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6]
浩淼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2 20:19
内部控制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浩淼科技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4] - 浩淼科技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1]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可行性进行自我评价[15]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等领域[19]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明光浩淼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众安天睿科技有限公司[19]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32][33]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起具有分工与协作、制衡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19] - 公司决策层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决议[20][21] 业务方向 - 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应急救援领域,提供灭火救援系统解决方案[21] - 公司秉持经营理念,围绕应急救援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转型升级[2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准确和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有效利用[25] - 公司建立较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体系,对合同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定期检查评价[25] - 公司建立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6] - 公司制定各项研发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对研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25] - 公司制定销售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实现销售目标[25] - 公司建立规范资产管理制度,重视资产安全管理,定期盘点并处理异常情况[24] - 公司对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价格管理机制并定期检查评价[24] 未来规划 - 公司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22] - 公司将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提升,方向为强化控制目标、优化控制流程、细化控制权限、加强控制监督、完善控制制度[33] 信息系统 - 公司设置专职人员维护信息系统,严格控制数据传递保密性和网络安全性[26]
浩淼科技: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20:19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可行性进行自我评价[2] -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等领域[7]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明光浩淼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众安天睿科技有限公司[7] 制度建设 -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多项内部管理制度[7] - 公司制定《企业文化手册》《员工手册》,明确企业理念、质量方针等[11] - 公司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准确无误和合理使用[11] 业务管理 - 公司对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价格管理机制[11] - 公司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重视资产安全管理,定期盘点[12] - 公司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流程体系,对合同实行电子化管理[12] 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等内容[13] - 公司信息系统广泛运用,设置专职人员维护[14] 评价结果与展望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 - 2024年公司将强化控制目标等作为内部控制工作提升方向[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