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83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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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30 22:02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或5000万[9]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14]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5][16]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6]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8]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9]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信息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0]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国家法规修订致冲突按修订后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21]
浩淼科技(831856) - 公司章程
2025-06-30 22: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181,549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126,628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126,62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发起人倪世和等五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2%、19%、19%、20%、30%[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 股东对决议违法违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5] 交易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审议[46]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审议[5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50]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满足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51]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浩淼科技党支部班子成员由五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190]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98]
浩淼科技(8318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批 - 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达成交易金额15 - 30万元、与关联法人达成交易金额50 - 300万元或虽超300万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的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达成交易金额低于15万元、与关联法人达成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的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8] - 无金额限制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8]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19]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决议应反映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8] 关联方认定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六种情形的董事[21]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等八种情形的股东[22][23] 回避争议处理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前,关联股东应自行回避,未回避时其他股东或代理人有权请求回避,有争议由非争议股东表决决定[19] 特殊回避情况 - 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应提出免于回避申请,经其他股东同意可正常表决,需在决议中详细说明并专门统计非关联方股东投票情况[24] 审议要求 - 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充分讨论交易内容、数量、单价等[20]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无市场价格的重大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确定价格[21][25] 专业意见 - 对于特定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发表意见,部分还需聘请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22][25] 损失处理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究责任[23]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 股份变动管理 ...
浩淼科技(831856) -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分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 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
浩淼科技(8318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2
信息披露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8]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1] - 限售股份在解除转让限制前需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或履行手续[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4] 减持披露要求 - 大股东等减持股份,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36] -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6] 董事相关披露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8]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方亦负有相应义务[40] 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空缺,公司应指定代行人员,三个月内确定负责人人选[4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负责[5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履行审议财务信息披露等职责,监督董高人员信息披露行为[53] 信息传递与配合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9] - 董事会秘书应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法规和监管要求[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遇影响投资人利益或公司经营事宜应告知董事长等[50] - 研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51] - 遇信息披露协调事宜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52] 制度机制 -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实行尽责、问责和免责机制[52] 保密要求 - 公司信息正式披露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4]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信息披露[54] - 内幕人员须遵守保密纪律[5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6月30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9][60]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 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30 22:01
资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拟由86,478,753元增加至95,126,628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拟由86,478,753股增加至95,126,628股[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86,478,75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105] - 公司股本转增8,647,87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5,126,628元[105]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未在30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2]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定[17]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7] - 董事会可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管并决定报酬和奖惩[6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6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6] - 公司在当年净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8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3]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06]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106]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6-30 22:01
组织架构调整 - 2025年6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3] - 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调整符合发展需求,提高效率,促进稳健发展[6] - 调整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7] 公告信息 - 备查文件为会议决议[8] - 公告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8]
浩淼科技(831856)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6-30 22:01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26日公司聘任姜其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生效[2] - 姜其虎持有公司1股股份,占股本0.000001%[2] - 姜其虎历任浩淼多个职务,现任证券事务代表[5] 影响说明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