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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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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 股东、投资者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应理解为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 ...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 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明光浩淼安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明光浩 | | 防科技股份公司 | | 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 | | | 【 英 文 全 称 】: Mingguang Haomiao | | | | 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ology | | | | Corporation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安徽省明光市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明光市体 | | 体育路 151 号。 | | | | | | 育路151号; 邮政编码:239400。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86,478,753 元。 | | 95,126,628 元。 | | 第八 ...
浩淼科技(831856)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聘任姜其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01%,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姜其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 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后的公司 组织架构如下: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
浩淼科技(831856) -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5-06-30 22:0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审议通过: 二、 任免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徐晓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三、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履历 徐晓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1994-1998 年就读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98-2001 年就职于山东浪潮集团服务器事业部;2001-2002 年在广东东莞新科 磁电厂从事 IT 工作;2002 年入职浩淼科技工作至今,现任浩淼科技总经办主任、 审计部部长,历任企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为滁州市第六届、第七届人大 代表。期间参加了微软系统工程师 ...
浩淼科技(83185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5 19:45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6,223,493.7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5,342,447.7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52,923,227.96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51,682,661.3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240,566.6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8,647,875 股,派发现金红利 8,647,875.3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478,7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
浩淼科技(831856)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19:31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明光市嘉山大道 8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8,124,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 ...
浩淼科技(83185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1 19:20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网络召开 [3] - 参会人员为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倪军等 [3] 产品技术与项目进展 - 公司数年前关注人工智能在消防车领域应用,已应用于无人驾驶消防机器人等产品并销售,后续将加大在应急救援板块应用 [4] - 科技部项目涉及31米六足履式举高灭火机器人等研发,某部委项目涉及空地协调无人机等研发;科技部项目产权依研发情况而定;31米六足履式举高灭火机器人处于中期样机试制测试实验阶段,大型储罐灭火智能装备系统预计2026年一季度进入样机试制测试阶段;国家级项目有财政补贴 [5] - 灭火无人机消防车联合高校等攻克技术难题,具有大载荷等技术优势,下一步进入生产试制阶段,取得资质后推向市场 [7] 行业前景与公司优势 - 政策引领应急产业发展,应急救援行业前景广阔,预计未来3 - 5年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12% - 15%,2028年突破3万亿;本行业本期整体业绩稳定增长 [8][10] - 公司具有生产能力、人才、研发技术、品牌与资信等优势,占地307.29亩,有高精尖生产设备300余台套,董事长担任相关委员,有差异化产品,获多项认证 [10] 公司盈利与业务发展 - 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点包括大载荷无人机协同高空灭火装备等智能化装备,通过产品迭代、拓展市场、拓展业务、品牌宣传等提升盈利能力 [11] - 2024年真火模拟系统营收1320.07万元,占比2.42%,有标准化和定制化项目,后期会升级系统并收费,有广东省某消防支队培训基地项目待交付 [13] - 2024年灭火机器人销售收入579.64万,毛利率较高 [16] 财务相关情况 - 2024年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932.41万元,新厂区累计计提折旧和摊销970万元 [16]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85.75%,1 - 2年及2年以上客户多为政府单位等,未收回因财政资金紧张等;公司采取线上线下催收及司法途径催收长账龄欠款 [17][18] 子公司与并购重组 - 子公司包括明光浩淼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等,各有不同业务;部分子公司正采取措施争取扭亏为盈 [18][19] - 公司希望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及产业链上下游寻找合作企业,如有计划将及时披露 [20] 出海与新厂区规划 - 公司将根据需要布局出海业务,在新加坡设子公司以拓展海外市场 [21] - 新厂区因政策规定部分工序搬回老厂区影响使用效率,公司正筹划新项目争取投产 [22] 市值管理举措 - 公司将合规开展市值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拟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 [23][24]
浩淼科技(831856)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9:19
天禾律师 浩淼科技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262 号 致: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上市 规则》")、《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张大林、肖郑东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 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