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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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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8318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30 22:17
内部审计制度通过情况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部人员配置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12] 资料保存与检查重点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3]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5] 报告与评估要求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17] - 若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评价[2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20] 奖惩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内审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7] - 拒绝提供资料等单位和个人受处罚[28] - 利用职权谋私利等审计人员受处罚[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浩淼科技(83185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30 22:17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经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目的是规范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承诺人有忠实勤勉义务[6] - 承诺前应分析可实现性,审批及补救措施要明确[7]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7] - 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承诺[8] 生效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10][11]
浩淼科技(8318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30 22: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董秘及财务负责人各1名[6]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人员管理 - 经理人员发生规定情形,1个月内离职[8] - 总经理代职超30个工作日,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1]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月初召开,特定情况5日内开临时会[17][19] - 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5年[26] 审批与报告 - 总经理年度累计审批不超预算额度[31] - 总经理中期或年末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提前十日交书面材料[36] 会议组织 - 总经理召集主持会议,不能出席时指定代召集主持[21]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务,议程及范围审定后提前一天通知[21] 参会人员 - 总经理办公会固定人员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1] 决议形成 - 会议决议按民主集中制,总经理可行使否决或决定权[24] - 关联交易表决有关联关系应回避[25] 决议执行 - 会议决定或决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督办,部门落实[27] 考核奖惩 - 总经理考核奖惩按与董事会责任书执行,财务负责人等按与总经理签订的执行[34]
浩淼科技(83185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30 22:17
利润分配制度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6] 分红方式及条件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需满足未分配利润等多项条件[10]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二个月内完成派发[17] 政策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经论证和程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
浩淼科技(83185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22:17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9] - 部分事项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工作组需提供相关书面资料[14]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浩淼科技(8318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30 22:17
制度审议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审计业务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文件保存与选聘时间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信息披露 - 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5]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等信息[2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严重报董事会处理[26] - 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26] - 股东会可解聘,违约损失责任人承担[26] - 严重时对责任人经济处罚[26] - 特定严重行为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7]
浩淼科技(8318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06-30 22:17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原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制度制定、修订与执行的指导及管理 机构,并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 ...
浩淼科技(8318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30 22:17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 ...
浩淼科技(8318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30 22:17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定期提前5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5] - 表决一人一票,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5]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定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前三项需过半数同意[6][7] 其他规定 - 会议研究公司其他事项,制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7][8]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12]
浩淼科技(8318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30 22:17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批准[12]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长审议通过即可执行[13] 适用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可分期缴足出资额的,以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5] - 委托理财事项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规定[15] 部门职责 - 投资业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 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16] 检查审计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22] - 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