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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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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四类[6] 人员管理 - 公司董事长决定或提名派驻人员人选,超2人应组成派驻组并指定组长[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长等[14]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13]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修改子公司章程等[15]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17] -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策略建立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18] 投资交易 - 子公司无权决定对外投资,由公司审批后实施[18] - 子公司重大交易等按规定提交公司审议[18]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财务制度制订自身制度并备案[21] - 子公司应按规定报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1][28]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递交年度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29] 融资考核 - 子公司对外融资等需经公司评估并按权限决定[22][23] - 子公司预算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经营管理层主要依据[22] - 子公司绩效考核和奖惩方案经批准后报公司总裁生效[2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7] 备案要求 - 子公司应在董事会等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决议备案,重大事项办结2个工作日内报备[31]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各子公司及子子公司[3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创远信科(8319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2025年8月18日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31][32] 管理工作 - 工作目的有形成双向沟通渠道等五项[7]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等四项[9] - 主要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九项[11] - 沟通主要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11] 信息披露 - 应在北交所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2]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6] 会议安排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15] - 出现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五种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职责分工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沟通联络等八项[19] 人员要求 - 相关人员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21] - 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其他规则 - 接待投资者按电话咨询、实地参访等规则进行[25] - 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记录参与人员等内容[26] - 媒体采访经董事长同意,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30]
创远信科(83196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8 20:0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提名另有规定[9]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投票权数计算方式不同且只能投向对应候选人[14]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6]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8][1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有不同处理方式[19] 细则实施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后实施,原细则失效[21]
创远信科(83196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3]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等多种信息[7]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8][9]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10] 处理机制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副组长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22]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7] 人员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6]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北交所备案[11] 履职规定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协助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5][16] - 履职受阻可向北交所报告,应签订保密协议[20] 配套保障 - 公司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保证其参加北交所后续培训[19][20] 离职要求 - 被解聘秘书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务[22] 办公室设置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秘书为负责人[24]
创远信科(8319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8] 人员变动备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2个交易日内报北交所备案[10] 声明及承诺书签署 - 新任董事、高管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且相关利润为负,应在1个月内预告[18] 业绩修正公告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应披露修正公告[1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并提供网络投票[29] 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相关文件[2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情况,公司应及时首次披露[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38]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42]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4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披露[4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披露[45] 合同披露 - 订立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52] - 订立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52] 董事披露说明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说明并披露[5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半数需说明并披露[5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5][59] 信息保密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不得在信息公开前披露或交易[84] 文件保管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80] 关联方定义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特定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可能为关联方[9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96]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管决议通过后2日申报信息[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日申报信息[12]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15] - 3个月内减持超1%,首次卖出前30日披露计划[15]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说明关联,完成或届满及时披露结果[16] 其他规定 - 限售满足可申请解除,离任后6个月股份锁定[16] - 违规收益收归公司并罚款,重大影响免职赔偿[18] - 涉嫌违规可锁定股份,制度由董事会负责[19][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2]
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8-18 20:01
理财决策 - 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3]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6] 会议情况 - 2025年8月15日相关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7]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7] 理财安排 -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产品[8]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安排人员预估和预测[8] 监督管理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8] 理财意义 - 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业发展[9] - 适度现金管理可减资金闲置并获收益[10] - 有利于提升整体业绩水平[11]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1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5日公司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议案[2] 职务解除与辞任 - 特定情形公司将解除董高职务,辞任生效时间有规定[7][8] 补选规定 - 董高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秘3个月内聘任[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13] 离职后续事项 - 离职后需申报信息、交接文件,违规可追责复核[11][14][16][17]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变动公告
2025-08-18 20:01
人员变动 - 董事陈忆元2025年8月15日因年龄辞任[3] - 陈忆元持有公司股份8915364股,占股本6.24%[3] - 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其它职务[3] 影响说明 - 离任未导致董事会相关人数及比例不合规[4] -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