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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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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 高管等参与战略配售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6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上市未盈利前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董事、高管不得减持上市前股份[12] 减持披露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或30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2][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买卖禁止期间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13]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5] - 董事、高管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9] 违规处理 - 违规公司可处分、要求赔偿、移送司法[18]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依规报告披露[18] 制度适用与解释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后者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问询函要求 - 买卖问询函明确身份、证券类型等信息[23] - 确认知悉法规且未掌握敏感信息[24] - 确认函表明是否同意交易计划及禁止情形[26]
方盛股份(8326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投资规则 - 选择投资项目应突出主业,谨慎高风险投资[6] - 不得参与金融类公司投资[8] - 不得从事非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用自有资金证券投资[10] 投资流程 - 未达股东会标准的投资由董事会、经理按规则决定[12] - 实施投资前需尽职调查、财务测算,报经理办公会审议再审批[12] - 按批准方案与被投资方签合同,审批后履行[15] 投资管理 - 指定专人跟踪投资项目,分析效益[16] - 财会部门对财务恶化情形计提减值准备[17] 投资处置 - 加强投资处置控制,按权限程序审批[19] - 特定情况收回、核销或转让投资[19][20] - 处置程序和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2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22] - 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子公司及时报送信息[22] 其他 - 审议会议资料和文件存档[2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21:17
审计委员会细则通过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审计委员会任期及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4]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等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会议相关规定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5] - 委员可委托他人参会表决,独董书面委托独董[25] - 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6] - 会议记录载独立董事意见,出席成员签名[26] - 记录含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2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7]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7] - 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方盛股份(83266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5 21:17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通知需明确投票代码、方式等事项[7] - 网络投票首日三个交易日前签协议并提供股东电子数据[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数视为弃权[9]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0] - 需回避股东投票在计票时剔除[10]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11] 细则生效 - 细则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方盛股份(8326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9] 权重分值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2] 聘期规定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说明[14] 续聘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肯定性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性意见则改聘[14] - 当年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审计委员会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解聘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 审计委员会关注情况 - 关注连续两年变更、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18] - 关注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18]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较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况[1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改聘原因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等[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内容涵盖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选聘标准程序等情况[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方盛股份(83266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5 21:17
会议情况 - 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选2名及以上董/独董时,股东会选董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审委、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选独董/非独董时,表决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9] - 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表决权数之和不超总数,否则选票无效[9] - 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12] 董事选举补选规则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2/3,下次股东会补选[13]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且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2/3,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第二轮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重开股东会补选[13] 细则生效条件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方盛股份(83266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规范公司及承诺人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7] - 规定承诺披露、履行、变更、豁免等要求[7][8][9][11] 责任监督 - 公司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承担责任[14]
方盛股份(8326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12][13][14]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日常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与注销[18] - 财务部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法务部门配合[19]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通知并启动追偿程序[21] - 未履行偿债义务等公司及时披露[2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担保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24] - 独立董事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4]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不偿还担保债务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责[26] - 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26] - 审批决策失误或失职视情况追责[26] - 造成经济损失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6]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5日生效[29][30]
方盛股份(8326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22] 监管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均不得超12个月[13][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节余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18] 资金置换实施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募集资金需在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20] 项目进展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资金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违规责任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可罢免[26] - 违规使用资金公司向责任人追偿赔偿[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规定冲突处理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8]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21:1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议案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7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交易满足特定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8] - 与关联方特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0] 会议委托与表决 - 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7]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不委托关联,关联不接受非关联委托[17]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含召开日期等内容[21][23] 责任与披露 - 决议违规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记载者免责[22] - 决议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公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