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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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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8:《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 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方盛股份(8326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3:《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
方盛股份(832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0:《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
方盛股份(8326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9:《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 本制度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 ...
方盛股份(8326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5 21:17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条件[11]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8]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9]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1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应制作会议记录[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6]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4:《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 ...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6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6:《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 ...
方盛股份(83266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15 2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755.0002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工业园常康路30,邮政编码214092[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7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采用多种方式,原股东对新增股份无优先认购权[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特定情形除外,因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诸多限制[7]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对违规收益收回、决议撤销、诉讼等有相关权利[8][10][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4] - 多类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部分需特别决议[15][16][18][33]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0] - 董事会有多项职权,包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50][51]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等有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规定[52][53][5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有资质要求,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61][6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财务报告,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积金[6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6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6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70][71]
方盛股份(832662)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15 21:15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7月31日15:00,网络7月30 - 31日15:00投票[6][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9] 会议相关安排 - 地点为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10]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1] - 股东2025年7月31日09:00 - 15:00在三楼登记[14]
方盛股份(83266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21:15
会议信息 - 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会议[5] - 7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5]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3票同意[6] - 《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7]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