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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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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2:《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有由公司实 际控制的法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 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股权投资,指新设公司、对现有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增资或股权受让, 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及开展私募股权投资活动等投资行为; 第一条 为规范 ...
方盛股份(83266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5 21:17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通知需明确投票代码、方式等事项[7] - 网络投票首日三个交易日前签协议并提供股东电子数据[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数视为弃权[9]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0] - 需回避股东投票在计票时剔除[10]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11] 细则生效 - 细则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21:17
审计委员会细则通过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审计委员会任期及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4]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等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会议相关规定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5] - 委员可委托他人参会表决,独董书面委托独董[25] - 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6] - 会议记录载独立董事意见,出席成员签名[26] - 记录含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2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7]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7] - 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方盛股份(8326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9] 权重分值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2] 聘期规定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说明[14] 续聘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肯定性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性意见则改聘[14] - 当年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审计委员会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解聘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 审计委员会关注情况 - 关注连续两年变更、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18] - 关注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18]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较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况[1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改聘原因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等[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内容涵盖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选聘标准程序等情况[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方盛股份(83266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规范公司及承诺人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7] - 规定承诺披露、履行、变更、豁免等要求[7][8][9][11] 责任监督 - 公司督促承诺方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承担责任[14]
方盛股份(83266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5 21:17
会议情况 - 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选2名及以上董/独董时,股东会选董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审委、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选独董/非独董时,表决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9] - 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表决权数之和不超总数,否则选票无效[9] - 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12] 董事选举补选规则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2/3,下次股东会补选[13]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且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2/3,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第二轮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重开股东会补选[13] 细则生效条件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方盛股份(8326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以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方盛股份(8326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22] 监管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均不得超12个月[13][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节余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18] 资金置换实施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募集资金需在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20] 项目进展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资金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违规责任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可罢免[26] - 违规使用资金公司向责任人追偿赔偿[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规定冲突处理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8]
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21:1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议案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7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交易满足特定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8] - 与关联方特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0] 会议委托与表决 - 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7]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不委托关联,关联不接受非关联委托[17]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含召开日期等内容[21][23] 责任与披露 - 决议违规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记载者免责[22] - 决议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公告[31]
方盛股份(83266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21:17
资金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通过《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 禁止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的多种形式[7][8]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0] 清偿与追责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需符合规定[13] - 占用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