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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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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10-23 18:44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源药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原料药和制剂生产综合基地项 目一期工程"的实施进度,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德源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2 号),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7,476,55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1 年 2 月 19 日,公 ...
德源药业: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10-23 18:44
关于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药业"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德源药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德源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2 号),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7,476,55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1年2月19 日,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519.70 万股并在精选层挂牌交 易,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连续竞价,募集资金总额 27.810 ...
德源药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3-10-23 18: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2021 年 1 月 29 日,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 通股 15,197,000 股,发行方式为战略配售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18.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8,105,1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3,633,3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61,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 |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 - ...
德源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8:44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任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 ...
德源药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23 18:44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8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 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 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 1 / 5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
德源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3 18:44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修改六部管理制度议案[3] 组织架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9] - 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11] 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表决方式多样,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3]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德源药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3 18:44
收购与股份 - 公司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 - 收购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4] 重大资产与担保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提交审议[7]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公司需就超出金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7]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7]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多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8] 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应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通知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9] - 股东大会通知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时应同时披露其意见及理由[9]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等方式,应明确表决时间及程序[9]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有提名权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11]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2]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董事改选[12]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2]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13] 董事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特定情况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特定情况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交易标的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6] - 交易标的年度净利润占公司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6] 利润分配与章程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公司解散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 董事会调整 - 调整后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为7名[19] - 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3名,非独立董事由6名变为4名[19]
德源药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0-23 18:44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七部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9]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需进行业绩预告[11] 数据修正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1] 股东大会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日以临时公告发通知[1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2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22]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总股本5%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权益股份变动达规定标准需披露[24] 资产处置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及时披露[26] 股份减持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3个月内卖出超公司股份总数1%的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27]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29] - 信息披露办理需双人操作,设置经办与复核人员[30] - 定期报告需依次经编制、审阅、审议、审核、签署、签发、披露等程序[31]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拟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披露[33] 信息披露通知 - 公开计划至少在实施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35] 信息披露媒体 - 信息披露规定媒体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其他媒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规定媒体[3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定期自查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8] - 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定期检查并提出处理建议[41] 相关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50]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30%等[50]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1]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转让日内,另有规定除外[5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失职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并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赔偿[44] 保密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泄露[46] 信息披露时机 - 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46] 制度依据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55]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生效,修改亦同[56]
德源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23 18:44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修改六部管理制度议案[3] 董秘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董秘职责 - 筹备会议、保管资料、协调信息披露等[10][11] 董秘管理 - 履职异常、辞职解聘等情况的处理规定[8][14]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解释修改[23][24]
德源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3 18:44
管理制度 - 2023年10月20日公司通过修改六部管理制度议案[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