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灵鸽科技(833284)
icon
搜索文档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9 19:44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17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8,788,164.66元[2]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3,143,569.35元[2] - 以104,785,6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现金[3]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5日[5]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6月5日划入股东账户[6] 股东缴税 - 个人股东等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0.06元[3]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03元[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0.27元[3] 公司信息 - 公司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珠江路95 - 2[7] - 联系人王玉琴,电话0510 - 83550909 [7]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6:2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吕希菁律师(下称"经 办律师")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规则》")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律师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经办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 的文件资料,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的法律意见。 邮编: ...
灵鸽科技:公司章程
2024-05-20 16: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78.5645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总数为109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78.56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6]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请求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或金额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29][30][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4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监高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71] - 董监高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7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股东大会在董监选举中应实施累积投票制[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提名董监候选人[57]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提名董监候选人提名书等应在召集股东大会前10日提交给董事会[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名[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情况由董事会决定[7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71][7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75][76]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7] 高管与监事相关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81]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8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 - 现任监事出现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86]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7] - 因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87]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为2人)[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7]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为特殊情况[100] - 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2/3)、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0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5] - 债权人可按规定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终止[122]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23]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负责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23]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调解机构调解或向法院起诉[124]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26] -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公告[126]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本章程抵触[130]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1]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6:2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 7名股东出席,持有41,621,320股,占比39.7204%[4] - 8名董事、5名监事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1,621,320股,占比100%[6][7][9][12][14][15][18][20][21][22]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0,300股,部分股东回避表决[1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票100,300股,占比100%[15][24]
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公告
2024-05-16 19:19
订单相关 -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足[3] - 截至2023.7.31公司在手订单4.36亿其中锂电池领域客户订单3.94亿[7] 业务相关 - 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管理运营积极布局锂电新能源海外市场稳固深挖橡胶塑料精细化工食品及医药行业市场拓展物料自动化处理系统应用提升产品性能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展食品精细化工新能源固态电池市场[5][6] - 公司提供计量输送混合物料处理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可应用于食品等领域[6] - 公司目前以境内业务为主关于海外市场开拓请关注公司公告[11] 业绩相关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期增长24.56%净利润同期下降31.21%主要因为和去年同期相比2024年一季度其他收益(政府补贴)大幅下降期间费用(市场开拓人才投入等)增加[7] - 后续业绩有关信息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公司发展相关 - 向无人化全自动化产线和无人工厂方向研制全自动化设备替代现有产线中人工环节自动控制系统加各环节传感器自动检测反馈给控制系统自动修正实现整个产线全自动化运作[8] - 较早进入物料自动化处理领域具备多年制造业经验依托于擅长的失重式动态计量其中数字化失重式计量喂料机的喂料精度达到±0.2%的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的客户口碑并形成技术壁垒基于多年丰富的核心技术积累自主研发物料自动化智能化处理系统可提供计量 - 输送 - 混合物料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8] 股价相关 - 公司股价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进行预测若有相关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产品相关 - 单机方面失重秤液体秤固体流量计等核心单机产品都配置自研开发的软硬件系统包括控制算法程序和板卡硬件等数据价值可视化自动化系统方面设备和产线运行数据实时采集远程汇总到可视化平台可仿真模拟实际运行状态并实时更新以满足实时管理和监控[10] 限售股相关 - 1555万股是上市前自愿限售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3个月即2024年3月19日满足解限售状态)122万股为2021年定向发行后限售十二个月合计1677万股均达到可解限售状态公司以3月19日的股东名册及时提交解限售申请流程符合相关要求[7]
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公告
2024-05-16 17:39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1] - 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1] - 活动地点为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远程召开 [1] - 参会单位及人员为通过网络参加的投资者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王洪良、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玉琴、保荐代表人张兴忠 [2] 订单与产能情况 - 截至 2024 年一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运营正常,单笔重要日常经营合同金额达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会及时披露 [3] - 因产品差异大,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产能利用率”“满负荷产值”概念 [4] 业务拓展与发展举措 - 结合市场变化调整策略,布局锂电新能源海外市场,稳固深挖橡胶塑料、精细化工、食品及医药行业市场 [5][6][7] - 利用产品优势拓展物料自动化处理系统应用,平滑行业周期性波动 [5][6][7] - 提升产品性能,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提高市场占有率 [5][6][7] - 拓展食品、精细化工、新能源固态电池等市场 [5][6][7] 限售股解禁情况 - 2024 年 3 月 19 日满足 1555 万股上市前自愿限售股票解限售状态,另有 122 万股 2021 年定向发行后限售十二个月,合计 1677 万股均达可解限售状态,公司按流程提交申请 [7] 业绩情况 - 2024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期增长 24.56%,净利润同期下降 31.21%,原因是其他收益(政府补贴)大幅下降,期间费用增加 [7] 自动化领域规划 - 向无人化全自动化产线和无人工厂方向发展,研制全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环节,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和传感器实现产线全自动化运作 [8] 公司优势亮点 - 较早进入物料自动化处理领域,有多年制造业经验,数字化失重式计量喂料机喂料精度达±0.2%的国际先进水平,有良好口碑和技术壁垒 [8] - 自主研发物料自动化、智能化处理系统,可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能满足多行业新设备及改造升级需求 [8] 股价与回购增持 - 公司股价受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预测,若有回购或增持计划将及时披露 [9] 数字化和智能化亮点 - 单机产品配置自研软硬件系统,数据价值可视化 [10] - 自动化系统实时采集设备和产线运行数据,远程汇总到可视化平台,可仿真模拟并实时更新 [10] 海外业务情况 - 公司目前以境内业务为主,海外市场开拓情况关注公司公告 [11] 后续业绩披露 - 后续业绩有关信息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11]
灵鸽科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2024-05-10 16:21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说明会类型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 2024-06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5),为方便广 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交 流互动,公司拟召开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交流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 三、 参加人员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17:00。 (一)公司董事长:王洪良先生; (二)公司 ...
灵鸽科技: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21:44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公司无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等情形[6] - 情况说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7] - 报告涉及金额为15450万人民币[9]
灵鸽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4-26 21:4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改为董事长[3] - 修订不涉及注册地址变更,其他条款不变[3] - 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3] 修订原因及文件 - 修订原因是拟变更法定代表人[4]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5]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21:44
ᰐ䭑⚥呭ᵪỠ、ᢰ㛑ԭᴹ䲀ޜਨ ᇑ䇑ᣕ৺䍒࣑ᣕ㺘 ҼƻҼйᒤᓖ ᰐ䭑⚥呭ᵪỠ、ᢰ㛑ԭᴹ䲀ޜਨ ᇑ䇑ᣕ৺䍒࣑ᣕ㺘 ˄2023 ᒤ 01 ᴸ 01 ᰕ㠣 2023 ᒤ 12 ᴸ 31 ᰕ→˅ | | ⴞᖅ | 亥⅑ | | --- | --- | --- | | аǃ | ᇑ䇑ᣕ੺ | 1-5 | | Ҽǃ | 䍒࣑ᣕ㺘 | | | | ਸᒦ䍴ӗ䍏٪㺘઼⇽ޜਨ䍴ӗ䍏٪㺘 | 1-4 | | | ਸᒦ࡙⏖㺘઼⇽ޜਨ࡙⏖㺘 | 5-6 | | | ਸᒦ⧠䠁⍱䟿㺘઼⇽ޜਨ⧠䠁⍱䟿㺘 | 7-8 | | | ਸᒦᡰᴹ㘵ᵳ⳺ਈࣘ㺘઼⇽ޜਨᡰᴹ㘵ᵳ⳺ਈࣘ㺘 | 9-12 | | | 䍒࣑ᣕ㺘䱴⌘ | 1-104 | ᇑ 䇑 ᣕ ؑՊᐸᣕᆇ[2024]ㅜ ZA11870 ਧ ᰐ䭑⚥呭ᵪỠ、ᢰ㛑ԭᴹ䲀ޜਨޘփ㛑ь˖ аǃ ᇑ䇑㿱 ᡁԜᇑ䇑Ҷᰐ䭑⚥呭ᵪỠ、ᢰ㛑ԭᴹ䲀ޜਨ˄ԕлㆰ〠⚥呭、ᢰ˅ 䍒࣑ᣕ㺘ˈवᤜ 2023 ᒤ 12 ᴸ 31 ᰕⲴਸᒦ৺⇽ޜਨ䍴ӗ䍏٪㺘ˈ2023 ᒤᓖⲴਸᒦ৺⇽ޜਨ࡙⏖㺘ǃਸᒦ৺⇽ޜਨ⧠䠁⍱䟿㺘ǃਸᒦ৺⇽ޜ ਨᡰᴹ㘵ᵳ⳺ਈࣘ㺘ԕ৺ޣ䍒࣑ᣕ㺘䱴⌘DŽ ᡁԜ䇔Ѫˈਾ䱴Ⲵ䍒࣑ᣕ㺘൘ᡰᴹ䟽བྷᯩ䶒᤹➗ԱъՊ䇑߶ࡉ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