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灵鸽科技(833284)
icon
搜索文档
灵鸽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12-06 16:47
公告编号:2023-07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599 号)。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战略配售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5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253.5645 万股, 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6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 ...
灵鸽科技: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2023-12-04 22:02
公告编号:2023-06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7 | | | | | | | | | | |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3 个月,或股票公开发 | | | | | | | | | | | | | 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 | | | | | | | | | | | | 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 | 3 | 曾政华 | 否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703,305 | 0 | 100,000 | 0.1142% |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603,305 | | | | | | | | | | | | | 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 | | | | | | | | | | | |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 | | | | | | | | | | ...
灵鸽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1-30 22:3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〇年度 4-1-1 | I T 网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防 伪 编 码: | 31000006202147873B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期间: | 2020 | | 报告文 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14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顾雪峰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0264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璐瑛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222241 | |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务所电话: | 021-23280000 |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投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 https://zxfw. shcpa. org. cn/codeSearch 4-1-2 事 务 所 地 址: 南京东路61号4楼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灵鸽科技: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30 22:11
保荐与发行相关 - 保荐机构指派张兴忠和李晖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7] -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陈力榕[10]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20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2300.00万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48] 公司基本情况 - 发行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5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14] - 公司2015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7年5月30日进入创新层[37][38] 财务业绩 - 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68.32万元、4419.35万元[53] - 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8.60万元、3788.12万元[53] - 2021年、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3.94%、17.13%[53]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702.12万元、21024.74万元、32467.90万元及16533.36万元,2020 - 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61%[66] - 2020 - 2022年度及2023年1 - 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59%、27.53%、27.64%及24.96%[81] 项目进展 - 2022年9月16日公司质量评价委员会审议通过灵鸽科技项目立项申请[16] - 2022年11月28日内核委员会7人会议投票表决同意推荐灵鸽科技项目[17] - 2023年3月24日项目更新财务数据等文件审核后上报北交所[17] - 2023年8月31日项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审核后上报北交所[17] - 2023年11月22日项目补充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后更新文件审核后上报北交所[18] 市场与行业数据 - 2021年全球自动物料处理(AMH)市场销售额达54亿美元,预计2028年达8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4%[88]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2017年的23,986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8,99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6%,预计2021 - 2025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7.96%,2025年将达到2,922亿元[89] - 2021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139.98GWh,同比增长128%;2022年1 - 8月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162.1GWh,累计同比增长112.3%[90] - SNEResearch数据预计2030年动力电池在电动车上装机量达2,963GWh,出货量达3,500GWh[90] 技术与研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取得专利权98项,集成电路布图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6项[92]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螺杆式配混方面拥有30年研发经验[92]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失重式动态计量技术、双螺杆连续制浆技术、气力输送技术,对应多项专利[93][95]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和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7] - 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将建设12,21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并购置设备[97] - 募投项目“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完成后,固定资产累计增加12,584.67万元,每年新增折旧费906.31万元[84] - 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年营业成本将增加906.31万元,增幅为6.67%,毛利率降低4.42个百分点[84]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客户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等经营风险[64][65] - 公司面临产品研发不及预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等技术风险[75][77] - 公司面临管理制度及组织模式不能适应发展等管理风险[78]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较高、租赁厂房及办公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并存在被拆迁等财务风险[79][83] 其他 - 2023年1月10日金银河起诉公司,公司于3月15日反诉,4月26日一审开庭,5月19日金银河上诉,案件尚处二审阶段[74] - 发行人在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聘请了大象投顾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服务费用(含税)为人民币20.00万元[102][106]
灵鸽科技: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30 22:11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165,333,618.33元,2022年度为324,679,025.41元[7] - 2023年1 - 6月净利润12,914,132.78元,2022年度为44,193,451.58元[7] - 2023年1 - 6月毛利率24.96%,2022年度为27.64%[7] - 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68.32万元、4,419.35万元[29] - 2021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8.60万元、3,788.12万元[29] - 2021年、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3.94%、17.13%[29] 财务数据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70,142,504.23元,2022年末为511,439,915.40元[7] - 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65%,2022年末为45.37%[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5,897.99万元[23] 研发情况 - 2023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45%,2022年度为3.14%[9] 发行上市 -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股,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10]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300.00万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25]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100万股,预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25] - 截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8,753.56万元,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6] -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 - 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29]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32] - 公司适用北交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的标准[29] - 公司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上市条件[39] 其他 - 公司是物料自动化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包括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和单机设备,应用于锂电、橡塑、食品等领域[6] - 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7年5月30日进入创新层[12]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 - 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注意业务经营及其他需关注的风险[37]
灵鸽科技: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30 22: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 声明事项 1 | | --- | --- | | 释 | 义 4 | | 正 | 文 6 | | 一、 |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6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6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7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11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 | 六、 |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3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15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8 | | 十三、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8 | | 十四、 | 发行人 ...
灵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22:03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黄祥虎、吴斌、何亚东、郑垲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63 具体内容详见 ...
灵鸽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22:0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胡志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张妮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64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11 月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3-11-30 22:03
公告编号: 2023-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 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 施预案》符合证券市场的情况、监管要求、自身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且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
灵鸽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2023-11-30 22:03
2023-065 8332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