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8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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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瑞锂电(8335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02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9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德瑞锂电(83352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5 18: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制度保证承诺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承诺涵盖多方面,应具体明确可操作[4][5] - 承诺人需分析可实现性,无法履约应告知并担保[4][6]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变更需经流程[6][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
德瑞锂电(8335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8: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15] 人员报备 - 新任董事应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8]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董事会通过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8] - 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有公司股份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并提交[8] - 有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报备事项变化,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北交所报备[8]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董事会秘书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职,董事会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公告,同时向北交所报备,指定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7]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传闻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7]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8]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应以临时公告发股东会通知[2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决议公告[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审议披露[26] - 实际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公司应就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7] 特定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0] 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2]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33]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5]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3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披露[37] - 董事等人员计划减持股份需按规定披露[39]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40]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审阅审核、办公室编写文稿、合规审查等程序[48] - 公司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或秘书审核后发布[5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4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集信息、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4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各部门重大决定前应征求其意见[56] 保密与补救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应及时补救[59]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59]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6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6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62] 子公司报告 - 合并报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重大信息报告[6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义务人失职违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8]
德瑞锂电(833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8:01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事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仍需履职,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10] 工作交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交接并签署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7]
德瑞锂电(8335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8-25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核准公开发行17,999,800股普通股[3] - 2021年6月3日在精选层挂牌,11月15日平移至北交所上市[3] - 总股本10,130.1369万股,注册资本10,130.1369万元[3] - 住所邮编516029,新增经营场所位于广东惠州[3] - 由惠德瑞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595815670Y[2] 股份与股东权益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4]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4] - 董监高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 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答复[5] - 股东可请求认定违法决议无效或撤销违规决议[6] - 特定情形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监事会等未诉讼时股东可自行诉讼[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8] 股东大会相关 - 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额低于1亿且低于净资产20%的股票[9] - 董事人数不足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0][11]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召开分别在2个交易日、5日内发通知[11] - 监事会未发通知,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1] - 3%、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内容[12] - 股东委托出席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3] - 召集人验证股东资格,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前终止[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无表决权[15]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占比约33.3%[17]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超6年[15]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16][17] - 董事执行职务损害他人,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董事担责[17] - 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22][2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2] - 战略委员会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22][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4]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4]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25][26]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过半数通过[2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议案需过半数董事通过,股东会2/3以上通过[28] 其他 - 公司拟增加经营场所并取消监事会,修订需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32][33]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原章程和修订后章程[34][35]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36]
德瑞锂电(833523)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8:01
会议信息 - 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5] - 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5] - 会议主持人是宋建强先生[5] 选举情况 - 选举周文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4]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表决同意3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德瑞锂电(833523)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8-25 18:01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议案》。 选举周文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08,1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798%,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周文建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6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周文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 ...
德瑞锂电(8335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25 18:0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14:30召开[3] - 会议地点在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司二楼大会议室[6] 投票与登记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9 - 10日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00 - 17:30[13] 审议事项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8][9]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2.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0]
德瑞锂电(8335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8:00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和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公司调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6][9] - 拟增加广东惠州仲恺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明溪路19号为新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6]
德瑞锂电(8335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8:00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1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黄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胡松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