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瑞锂电(833523)
icon
搜索文档
德瑞锂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松)
2024-04-26 19:18
独立董事提名 - 胡松被提名为惠德瑞锂电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持股及亲属、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合要求[3] - 近36个月有违法处罚或不良纪录人员不符合要求[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在惠德瑞锂电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不达标人员不符合要求[5]
德瑞锂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4-19 19:14
权益变动 - 德瑞锂电原一致行动人是艾建杰、潘文硕,新一致行动人是潘文硕、林菊红、何献文、张健、王卫华[9] - 本次权益变动使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艾建杰、潘文硕变更为潘文硕[9] - 本次权益变动系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为增强和维护潘文硕控制权签署新协议[27][28][3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和资金支付[30]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权益股份计划[29] - 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5]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正常换届选举外,未来12个月暂无调整上市公司董监高计划[37] 合规情况 -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无与上市公司高额资产交易、与董监高高额交易等情况[46][47][48][49] -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52][53] - 截至签署日,本次交易无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况[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资格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规定[57]
德瑞锂电: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9:14
一致行动协议 - 艾建杰与潘文硕三次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均三年[9] - 2021年签补充协议,原协议2024年4月27日届满[10] - 2024年4月19日艾建杰不再与潘文硕一致行动[12] - 2024年4月19日潘文硕等签新协议,4月28日生效[13] 持股情况 - 2024年4月10日,艾建杰持股11,758,260股,比例15.0894%[17] - 2024年4月10日,潘文硕持股10,383,920股,比例13.3257%[17] - 2024年4月10日,潘文硕等五人合计持股17722721股,占比22.7435%[18] 控制权变更 - 新协议生效前,公司实控人为艾建杰、潘文硕[17] - 新协议生效后,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潘文硕[22][24]
德瑞锂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4-19 19:14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瑞锂电 股票代码:833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潘文硕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西堤二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林菊红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西堤二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致行动人):何献文 住所及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 104 号金辉新苑******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一致行动人):张健 住所及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 1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一致行动人):王卫华 住所及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南三街****** 权益变动性质:由《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 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
德瑞锂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4-19 19:14
权益变动 - 《一致行动人协议》2024年4月27日届满终止,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3][16] 持股情况 - 艾建杰持股11,758,260股,比例15.09%;潘文硕持股10,383,920股,比例13.33%,合计持股比例28.42%[22] - 2023年8 - 9月,潘文硕配偶增持502,391股,比例0.64%[22] 未来展望 - 截至披露日,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19][37] 其他情况 - 签署日前6个月无买卖德瑞锂电股份情况[26][37] - 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25]
德瑞锂电:关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9:14
实际控制人变更 -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2024年4月27日有效期届满终止,原实际控制人为潘文硕、艾建杰[2] - 2024年4月19日艾建杰告知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4月27日终止[2][7] - 2024年4月19日新《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4月28日生效,有效期36个月[3][9] - 新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潘文硕[3][15] 股权情况 - 潘文硕持有公司10383920股股份,占总股本13.33%[15] - 潘文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722721股股份,占总股本22.74%[15] - 2023年8 - 9月林菊红增持502391股,持股比例0.64%[17] - 持股5%以上股东艾建杰持股15.09%、刘秋明持股6.95%,均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18] 新协议规定 - 新《一致行动人协议》规定各方对公司决策及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与潘文硕采取一致行动,涵盖16项具体事项[9] - 非经潘文硕同意,不得删减、废止一致行动事项,可书面补充增加[10] - 各方承诺在拥有或控制公司表决权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委托第三方代持股份或行使表决权[11] - 新协议有效期内,其他四方承诺不协助第三方谋求公司控股权,减持时潘文硕有优先购买权[12] 公司管理层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名董事中四名非独立董事为新一致行动人[20] - 潘文硕任公司总经理,何献文任副总经理,王卫华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 变更影响及文件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23]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相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4] - 备查文件包含《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等[25] - 存在《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5]
德瑞锂电: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7:54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4-025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 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 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67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含授权出席)54 人,代表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3,710,0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1.31%。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6 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自愿放弃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且不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前述 6 名持有人出席本次会议未参与议案表决,未参与表 决份额合计 6,900,000 份。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
德瑞锂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18:11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24年3月24日书面发出[2] -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潘文硕回避表决[18] -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潘文硕、何献文、王卫华回避表决[19] -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0]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1] -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2]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3]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25] -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潘文硕、何献文、王卫华回避表决[26]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8] 股东大会提议 - 提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29]
德瑞锂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捷已离任)
2024-04-08 18: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 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年。鉴于本人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 6 年,已于 2023 年 10 月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
德瑞锂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8 18: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