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精密(833914)
搜索文档
远航精密(83391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7-24 20:01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2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体股东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 ...
远航精密(83391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7-24 20:0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定义与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间交易及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1]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12] 关联交易监督 - 董事等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23]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本年度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22][24][27]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关联交易担保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6]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26]
远航精密(833914)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7-24 20:01
人员变动 - 2025年7月22日林黄琦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2] - 林黄琦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2] -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不变,人员变动合规[3][4] 个人信息 - 林黄琦1982年10月出生,本科,2014年9月至今任远航精密董事[6] -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无关联关系[6]
远航精密(83391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4 20:01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4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远航精密合金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 ...
远航精密(8339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24 20:0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3]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5] - 现场会议8月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8月7 - 8日15:00[6]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4日,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7][8] - 登记时间8月4日9:00 - 11:00,地点公司会议室[15] 会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及制度等多项议案[11][12] - 公司有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待处理[21]
远航精密(83391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4 20:00
会议信息 - 2025年7月2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2] - 发出通知时间为7月12日,方式为书面[2] - 主持人是朱文涛[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5][6] - 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6]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6] - 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5]
远航精密(8339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4 19: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任职与离职规定 - 9种情形下董事或高管不得任职,任职中出现则解除职务[8] - 董事、高管辞任生效时间不同,特定情形需继续履职[10] 股份转让规定 - 任职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责任与追责 - 离职人员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公司可追责[15][17]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远航精密(8339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9:46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5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
远航精密(83391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4 19: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适用与内容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8] 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8] - 需登记相关事项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8][9]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0] - 申请未通过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0]
远航精密(8339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4 19: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9] 减持披露 - 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每次不超3个月;3个月内超1%则30个交易日前预披露[9] -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披露[11] 股份变动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转让限制 - 多种违规及特定情况董高人员不得转让股份[13][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4][15]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0]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公司追究违规董高责任,记录处理情况并报告披露[24]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24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