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83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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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京)
2024-06-19 19:35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2024-06-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 | 19 | 834261 | 一诺威 | 4.6 | 300000 | 司北京金融大街第二 | 司苏州永昌泾大道证 | | | | | | | 证券营业部 | 券营业部 | | 2024-06- | 835438 | 戈碧迦 | 13.8 | 10000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 | | 19 | | | | | | | | | | | | | 示范区分公司 | 示范区分公司 | | 2024-06- 19 | 430198 | 微创光电 | 5.03 | 150000 | 机构专用 | 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寿光农圣 | | | | | | | | 东街证券营业部 | | 2024-06- | | | | | | 中信证券(山东)有 | | 19 | 430198 ...
大宗交易(京)
2024-06-18 19:26
成交数据 - 海希通讯成交价9.3,成交数量450000股[1] - 一诺威成交价4.57,成交数量250000股[1] - XD科强股成交价6.28,成交数量200000股[1] - 微创光电成交价4.66,成交数量121500股[1]
大宗交易(京)
2024-06-17 19:26
| 2024-06-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 | --- | --- | --- | --- | --- | | 17 | 834261 | 一诺威 | 4.6 | 200000 | 司北京金融大街第二 | 司苏州永昌泾大道证 |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券营业部 | ...
一诺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18:51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4月30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282,688,5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现金[3]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84,806,566.80元[2] 财务数据 - 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85,421,084.35元[2]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864,424,348.25元[2]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12986 [4]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7日[5] - 现金红利2024年6月7日划入股东账户[6]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31日[8]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内,每10股补缴0.6元[3]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3元[3] - 持股超1年不需补缴[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每10股派2.7元[4]
一诺威(834261)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00:00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7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64,424,348.2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5,421,084.3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4,806,566.8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82,688,556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291,132,748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8,444,192 股,根据《公司法》等 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3 ...
一诺威: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05-27 17:38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782,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可交易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 | --- | 单位:股 | | | 是否为控 | | | | 本次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股东、 | 董事、监 | | 本次解除 | 除限售 | 尚未解除 | | 序号 | 股东姓名 或名称 | 实际控制 人或其一 |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次解限 售原因 |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 | 股数占 公司总 | 限售的股 票数量 | | | | | 任职情况 | | | 股本比 | | | | | 致行动人 | | | | 例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 -浙商银 | | | | | | | | | 行- ...
一诺威(834261)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05-27 00:00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70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782,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可交易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 | ---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27,091,933 | 43.65% | | 有限售条件的 | | 164,040,815 | | | | 1、高管股份 2、个人或基 ...
一诺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6 17:51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37人,持股166,396,798股,占比58.8622%[3] - 网络投票股东9人,持股2,311,811股,占比0.8178%[3] - 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3] 权益分派 - 以282,688,5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元,预计派现84,806,566.8元[9] 资金相关 - 2024年4月10日披露募集资金报告[13] - 拟开展不超2亿美元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12个月[15]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85,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6] 项目投资 - 子公司拟投资7.21亿元建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周期18个月[17] - 子公司拟投资1.2亿元建20万吨/年组合聚醚项目,周期12个月[17] 议案表决 - 各议案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比100%[5][7][8][9][11][12][13][14][15][17][18] -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中小股东同意票数11,652,699,比例100%[18][19]
一诺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6 17:5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1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162 号 致: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
一诺威(83426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6 00: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1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国枫律股字[2024]A0162 号 致: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