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寰股份(83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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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寰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1-17 15:34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 持续督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 安信证券作为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的保荐机构,指定李春先生和徐方亚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 徐方亚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安信证券授权王健先生接替徐方亚先生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安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安信证券负 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春先生、王健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徐方亚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
大宗交易(京)
2023-11-08 19:37
| 日期 |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 | 2023-11-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 | | | | | | 司成都领事馆路证券 | | | | | | | | | 营业部 | 业部 | | 2023-11- | 836260 | | | | 10000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 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营 | | | | | | | | 司成都航空路营业部 | | | | | | | | | | 业部 | | 2023-11- | | | | | | | | | | | | | | | 司余姚南雷路证券营 | | | 2023-11- |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杭州新天地证券营 | | | 08 08 08 08 08 | 836260 836260 837344 872541 | | | | 120000 400000 100000 | 中信证 ...
大宗交易(京)
2023-11-06 19:31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2023-11- | 831305 | 海希通讯 | 9.95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经十东路证券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相城采莲路证 | | 06 | | | | 300000 | | | | | | | | | 营业部 | 券营业部 | | 2023-11- 06 | 832023 | 田野股份 | 2.38 | 1300000 |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工体东路营业 | | | | | | | 司海南分公司 | | | | | | | | | 部 | | 2023-11- 06 | 832982 | 锦波生物 | 220 | 18000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闻喜龙海大道证券 | | | | | | | 司闻喜龙海大道证券 | | | | | | | | 营业部 | 营业部 | | 2023-11- 06 | 834062 | 科润智控 | ...
中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6 17:56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 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
中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0-26 17:56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确 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间接占用或挪 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 ...
中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7:55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瑜 6.会议列席人员 ...
中寰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7:55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及《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
中寰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26 17:55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外)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未达董事会决策权限标准的关联交易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17] - 按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额计算,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17]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提醒[20]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21] 其他规定 -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等交易按不同情况确定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1][22] - 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21] - 关联交易按北交所规定及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披露和审议,可预计年度总金额,超量需重新审议披露[24][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和市场价格等[24][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6]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规定[27]
中寰股份:公司章程
2023-10-26 17:5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85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0,355万元,共10,355万股,每股面值1元[8][18][19] - 设立时发起人认购4,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19] 股东信息 - 李瑜等5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未执行可起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临时股东大会在6种情况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58]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41] - 重大交易、担保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2][43][4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独立董事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不符合条件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8] 总经理与高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11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1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4][13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15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4][16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7][168][170]
中寰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6 17:55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8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3] 股份转让规定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交易与担保规定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关注[5][6] - 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第4项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大会规定 - 临时股东大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应推行累积投票制[7][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等工作经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自特定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0] - 独立董事任职后不符资格,应1个月内离职[10]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相关比例或人数不达标,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要求不达标,公司应2个月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至少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五项内容[13] - 独立董事应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13] - 独立董事需对提名任免董事等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4] - 修订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