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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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04-22 19:42
股权结构 - 谷红军持股57,600,000股,占比50.23%[3] - 谷红民持股8,800,000股,占比7.67%[3] - 樊丰旺等多人持股及占比情况[3][4][5]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18日审议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换届[3][5][6] 其他 - 有四份备查文件[15] - 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6]
瑞星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毅)
2024-04-22 19:42
提名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苏毅为河北瑞星燃气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
瑞星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19:4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 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 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307,35 ...
瑞星股份: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9:4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于 4 月 13 日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60 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 6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 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宋建恕先生简历: 宋建恕,男,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5 年 10 月至 20 ...
瑞星股份(8367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9:42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23105434618.1[3] - 公司及子公司瑞星久宇共同获得2个产品类别的欧盟PED认证[3] -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30] -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名称为一种低压调压器参数的分析方法、智能终端和存储介质[31]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证书,包括基于调压器流量特性的流量计量方法及系统等[32] - 公司被省级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73,216,497.03元,同比下降14.79%[2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06,658.65元,同比下降37.22%[20] - 资产总计为651,192,917.62元,同比增长21.7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88元,同比下降3.7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93,839.22元,同比下降62.10%[20][25]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4,550,055.41元,较上年增长94.42%[27] 营业收入分析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1,939,558.33元,第二季度为49,475,776.16元,第三季度为47,463,639.99元,第四季度为44,337,522.55元[2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差异,差异比例为-8.65%[23] 资产状况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651,581,585.44元,较上年末减少0.06%[22][26] -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中,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为24.43%,应收账款占31.54%,固定资产占14.86%[37]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5,905.96万元,较期初增加10,538.19万元,增长比例为196.32%[38]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72,693,005.0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01%[43] - 公司化工原料类产品营业收入为600,551.4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46] 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华南地区营业收入为1,065.30万元,同比增长116.75%[49] - 新奥燃气为公司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1,857,883.20元,占年度销售比例为12.62%[50] - 夫伦米尔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008,849.58元,占年度采购比例为8.30%[52] 研发情况 - 公司研发支出金额分别为9,111,557.58元和9,872,456.08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6%和4.86%[76] - 公司研发人员总计60人,占员工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5.54%和16.11%[77]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分别为107和82,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为5和2[78] 风险提示 - 公司业务的成长性与下游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受国际宏观经济和政治局势影响,天然气价格上涨,下游燃气公司供气成本快速上升[106] -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应用于城市燃气调压行业,存在市场份额下滑风险,应对措施包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106] - 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库存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控制存货跌价风险[106] -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催款力度,逐年减少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106]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了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151] - 公司治理机构完善,能够给全体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股东大会采用包含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152] - 公司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内部治理机构依法运行,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153]
瑞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9:4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焦广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粟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依据其 2023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瑞星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毅)
2024-04-22 19:4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苏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河北瑞星燃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得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对应; (三)中国证 ...
瑞星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9:4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 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 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 ...
瑞星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9: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2] - 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2]
瑞星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2 19:4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61,421,840.7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1,958,418.5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14,680,000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 1,869,241 股后的 112,810,759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52,968.31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