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芭薇股份(837023)
icon
搜索文档
芭薇股份(8370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通过情况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相关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该资产30%等[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10] 管理责任与登记要求 - 各部门等主管领导为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有登记报告义务[13] - 各部门等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持有公司5%股份数及以上的股东等应配合公司做好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14] 信息报送与档案保存 - 信息披露前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相关部门及经办人应填写登记表[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时,应按北交所规定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5]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报备时间与自查期间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间为年度报告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期报告披露日前3个月[16] - 公司应在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8]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时,公司应在收购报告书摘要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间为披露日前6个月[19]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实施合并、分立或收购,继续推进时应消除影响,无法消除需披露风险提示,律师发表意见[18][20] - 公司自主终止合并、分立或收购事项,应履行决策程序并发布终止公告披露原因[18][20] 其他规定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后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28] - 制度内容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9]
芭薇股份(83702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芭薇股份(83702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 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与运作 第四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有)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 程进行规范运作。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其召开方式、 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如 有)。 第七条 子公 ...
芭薇股份(837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
芭薇股份(8370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信息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24][25]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与管理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9] - 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会等[9] 会议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22] - 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2] 责任与部门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6]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开展工作[16] 工作规范 -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6]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人员为对外发言人[17] - 开展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3] 诉求处理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4]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15] 工作内容与职责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8] - 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18]
芭薇股份(837023) - 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8-27 00:00
上市募集 - 公司2024年3月29日上市,发行920.00万股,每股5.77元,募资53,084,000.00元,净额41,721,007.98元[3] 项目投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三项目投资总额13,007.43万元,拟投募资4,172.10万元,累计投入3,482.80万元[6]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6日会议通过用基本户付募投人员费用并等额置换议案[2] - 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表决均全票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11][12][13][14]
芭薇股份(837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薪酬制度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独董和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挂钩考核[10] - 内部董事按岗位办法执行,不领津贴[10] 薪酬构成与管理 - 高管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10] - 岗位变动按月算当年薪酬[13]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3] 其他规定 - 除独董和外部董事,其他人缴五险一金[13] - 薪酬为税前,代扣个税[13] - 重大变化经董事会批准可调整标准[1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芭薇股份(83702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承诺制度审议 - 承诺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事项要求 - 承诺事项须有明确履约期限,公司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6]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需审批的要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8] 承诺变更与豁免 - 无法履行承诺可提请股东会审议变更或豁免,承诺人及关联方回避表决[9]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并披露原因及方案[10] - 变更、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1] 承诺披露与责任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0] - 承诺人违反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督促规范履行[11]
芭薇股份(837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离职制度要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1] 股份转让规定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追责复核机制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芭薇股份(837023)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8-27 00:00
累积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时,股东会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5]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8]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8] - 有提名权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12] - 独董、非独董选举分开,均用累积投票制[12]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弃权[14]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5]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后续选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