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芭薇股份(837023)
icon
搜索文档
芭薇股份(837023)交易公开信息
2024-10-30 19:41
业绩总结 - 芭薇股份成交数量为12341445股[1] - 芭薇股份成交金额为20149.83万元[1] 交易详情 - 东莞证券南京分公司买入4980043.03元[1] - 广发证券广州天河路营业部买入4053400元[1] - 华创证券深圳香梅路证券营业部卖出19656843.65元[1]
芭薇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48
会议信息 - 2024年10月29日于芭薇股份创新中心8楼现场召开会议[3] - 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3] - 会议主持人是监事会主席陈清云先生[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议案[5]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芭薇股份(83702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20:48
资产状况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792538874.54元较2023年末增长19.51%[4]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为306,999,012.95元2023年12月31日为209,869,464.01元[18]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485,539,861.59元2023年12月31日为453,312,991.47元[19]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792,538,874.54元2023年12月31日为663,182,455.48元[20] - 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流动资产为330,926,033.53元2023年12月31日为248,376,568.51元[21] - 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45,014,290.37元2023年12月31日为45,232,582.72元[21] 营收情况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471201911.76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49.50%[4] - 2024年7 - 9月营业收入205066659.35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101.09%[4] - 2024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为471201911.76元2023年同期为315175735.49元[24]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470345312.94元2023年同期为321141279.75元[26] 利润情况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51665.36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5.70%[4] - 2024年7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11195.11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57.52%[4]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为28764558.92元2023年同期为30329206.28元[25]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51665.36元2023年同期为30807319.18元[25] - 2024年1 - 9月基本每股收益0.34元/股2023年同期为0.40元/股[26] 负债情况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为241,219,448.49元2023年12月31日为200,449,674.38元[19]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165,247,311.14元2023年12月31日为132,543,462.89元[19]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406,466,759.63元2023年12月31日为332,993,137.27元[20] - 短期借款较2023年同期增长169%[7] - 应付账款较2023年同期增长30%[7] - 租赁负债22248096.8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 增长680万元[8] - 递延所得税负债4949638.0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 增长122万元[8] 经营活动现金流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266923.81元2023年同期为28129384.29元[29]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323658.98元[30] - 2024年1 - 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2301487.52元2023年同期为349968604.87元[28] - 2024年1 - 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0117036.15元2023年同期为196624946.82元[28] - 2024年1 - 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5227557.16元2023年同期为87809636.88元[28] - 2024年1 - 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547000.76元[28] - 2024年1 - 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847.31元2023年同期为7884966.49元[28] 投资活动现金流 - 2024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63714.37元2023年同期为-35887210.20元[29] 筹资活动现金流 - 2024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324820.46元2023年同期为-39304710.20元[29] 费用情况 - 2024年1 - 9月营业总成本为436362741.01元2023年同期为281323955.15元[24] - 2024年1 - 9月销售费用为34110431.28元2023年同期为22525649.31元[24] - 2024年1 - 9月管理费用为28512176.11元2023年同期为27701469.28元[24] - 2024年1 - 9月税金及附加为4348140.26元2023年同期为3586465.52元[24] - 2024年1 - 9月财务费用为3154970.39元2023年同期为2866537.11元[24] - 2024年1 - 9月研发费用为20687231.09元2023年同期为17868752.96元[24] - 2024年1 - 9月研发费用15214585.60元2023年同期为11815626.47元[26] 其他收益与损失 - 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51% 下降272万元[8] -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593% 下降20万元[8] - 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785% 增长243万元[8] -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36% 下降205万元[8]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股东持股总数为6215.7万[1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2.45%[13] 担保情况 - 广州芭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1.05亿担保余额7250.624193万[16] - 广州智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500万担保余额500万[16] 抵押情况 - 江高厂固定资产抵押账面价值1.6788432504亿占总资产比例21.18%[17] - 江高厂土地+从化厂土地无形资产抵押账面价值2973.0641万占总资产比例3.75%[17] - 保函保证金货币现金冻结账面价值16.59万占总资产比例0.02%[17] 公司特殊事项 - 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但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5] - 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且正常履行[16] - 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并已事前及时履行[15] 资产项目变化 - 应收账款较2023年同期增长149%[6] - 存货较2023年同期增长9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同期增长122%[7]
芭薇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0-23 17:25
减持情况 - 2024年10月22日减持芭薇股份26,050股,占总股本0.0304%[5][18] - 杭州叩问减持13,460股,占比0.0157%;深圳南海成长减持12,590股,占比0.0147%[18] - 变动前合计持股4,316,000股,占比5.0303%;变动后持股4,289,950股,占比4.9999%[18] 企业信息 - 杭州叩问注册资本4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同创伟业[7] - 深圳南海成长注册资本32059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10]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状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16][30]
芭薇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退出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
2024-09-20 22:04
其他新策略 - 华创证券自2021年12月20日起退出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1]
芭薇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09-19 16:56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 于 公 司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 银 行 账 号 : 44050111716700000792)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 成本,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65.71 元(结息)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日 常经营流动资金,并申请办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广东芭薇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32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62,992.01 元(不含税),募集 ...
芭薇股份(83702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13 19:45
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证券代码:837023 [1] -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1] - 公告编号:2024-105 [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活动类别:业绩说明会 [1] - 活动时间:2024年9月12日 [2] - 活动地点:全景路演平台 [2] - 参会单位及人员:网络方式参与的投资者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冷群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单楠先生;财务总监夏玲玲女士 [2] 未来发展方向 - 市场机遇:全球经济复苏和消费者购买力提升,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继续扩大,尤其是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 [3] - 公司策略:围绕ODM主业布局,通过强大的工艺及配方储备库、全流程的质量检测体系及成熟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深入挖掘行业潜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产能,拓展外贸客户 [3] 自主品牌推广 - 推广方向:依托强大的研发、检测及交付能力,尝试推广外贸自主品牌 [3] 中报业绩下滑应对措施 - 营业收入: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6,135,252.41元,较去年同期增幅24.83% [4] - 净利润:202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458,026.2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62% [4] - 应对策略: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团队建设;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强化市场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降低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4]
芭薇股份: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说明会预告公告
2024-09-10 17:11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广东辖区 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说明会类型 三、 参加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坚定 信心 携手共进 助力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2024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届时公司董事、高管将在线就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 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5:3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 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 ...
芭薇股份:公司章程
2024-09-04 18:28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由原广州芭薇化妆品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86096533H。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0.00 万股,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 ...
芭薇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4 18:2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 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