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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承诺管理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 要求。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的专区单独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履 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宁新新材(8397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实现公司诚信自律、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3-07-07 00:00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 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及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 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实际发展需求,有助 于改善公司当前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07-07 00: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 |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 | | --- | ---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 | 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 | | | 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 | 第六十八条 …… | 第六十八条 …… | | (四)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 | (四)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 | | (五)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股票在 | 员工持股计划; | | 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 ...
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 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宁新新材(83971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07-07 00:0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汪军民为江西宁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宁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2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 ...
宁新新材(8397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或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 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
宁新新材(8397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宁新新材(8397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孟凡景)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孟凡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西宁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