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8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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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葆轩(8703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0]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办理[12] - 相关人员申请,证券部审核,董事长决定[12]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信息登记,涉商业秘密登特定事项,材料保存十年以上[13] - 定期报告后十日将涉商业秘密材料报证监会和北交所[13]
雅葆轩(87035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8月19日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3] 舆情分类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含负面报道等[6] 工作组织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董秘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10][11] 责任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追责[13]
雅葆轩(8703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四类群体[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九方面[10] 工作方式与要求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应在指定处公布应披露信息,不得在非指定处发布重大未披露信息[11] - 股东会召开应考虑股东参会便利性,可利用互联网增加参会机会[11] - 可在必要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12]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沟通前后做好记录、核查等工作[13] - 合理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公布,变更及时公告[15]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6] - 董事长等为对外发言人,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6]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多项职责[17] - 各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培训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8]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0] - 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指定平台和公司网站披露[2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1]
雅葆轩(8703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20:03
战略委员会规则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3]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是当然人选且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8]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雅葆轩(8703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当年可转让数,新增股份按规定转让[9]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8] 信息申报 - 新任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离任锁定 - 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并处惩罚,严重者免职赔偿[16] - 触犯法律依法处罚,严重移交司法机关[16] - 涉嫌违规可锁定名下股份[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19] - 落款为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8月20日[20]
雅葆轩(87035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责任人与义务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部分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6] 信息披露原则 - 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8] 定期报告披露 - 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21][22]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原因等[2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满足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差异大需修正[27][2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按规定标准判断[20][36] 关联交易披露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披露[38][39]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东股份质押、比例增减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9][44][48]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名称等变更、重大诉讼等需及时披露[31][46]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发布经多程序,相关人员担责并保存资料[71][6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展活动需记录披露[72][73]
雅葆轩(87035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6]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等情况的子公司[6] 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应提前五日报公司相关部门[10] - 子公司负责人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报告和计划并上报[12] - 子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分析[15] 运营管理 - 子公司应按公司标准规范运作,建立治理和管理制度[9]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规划建立经营计划和管理程序[1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接受公司财务指导和统筹[15] - 子公司应建立预算和审批制度,加强成本管控[15] - 子公司借款需论证审核后按决议执行[17] 投资管理 - 子公司投资项目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程序[31] - 子公司投资决策审批需多环节[33] - 子公司项目投资按批准额控制并汇报进展[20][21] 审计与信息 - 子公司需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审计[23] - 子公司应履行信息报送和保密义务[25] 人力资源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28]
雅葆轩(8703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方[8] 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由股东会审议,需评估或审计报告[14] -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无金额限制或暂无法确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4][15] - 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因回避致人数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决策[15] 审议要求 - 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交易需充分讨论交易内容等[17] 定价与审计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无市场价格应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18] - 需要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由其表达公允性意见[18] 豁免情况 - 九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8]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执行,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文件由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22]
雅葆轩(87035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规定承诺是公司及相关方业务中的承诺行为[6] - 承诺事项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和时限[8] - 承诺人可能无法履约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8] - 履行条件达到时应通知公司、履行承诺并披露信息[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及履行情况[9] 变更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变更但需披露[9] - 非客观原因变更、豁免方案需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回避[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雅葆轩(870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0 20:03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068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9: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