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纺标(87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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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纺标(871753)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16 00:00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871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5-007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 2025 | 年发生 | 2024 | 年与关联方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 | --- | --- | --- | --- | --- | --- | --- | --- | | | 向关联方支付 | | 金额 8,000,000.00 | | 实际发生金额 | 8,988,250.83 | 原因 | | | 水费、电费、蒸 | | | | | | | | | 汽费;(制暖制 | | | | | | | | | 冷费);向关联 | | | | | | | | 购买原材料、 | 方支付电力维 | | | | | | | | 燃料和动力、 | 护、检测费;向 | | | | | | | | ...
天纺标(871753) - 中国银河证券关于天纺标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天 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纺标"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纺标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天纺标对 2025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 --- | | | | 预计 2025 年 | 2024 年与关联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发生金额(不 | 方实际发生金额 |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 | | | 含税) | (不含税) | 大的原因(如有) | | 购买原材料 ...
天纺标(87175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6 00:00
证券代码:871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5-006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
天纺标(871753)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8 21: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2.174043亿元,同比增长10.95%[3][6] - 2024年利润总额3352.21万元,同比增长7.83%[3]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8.46万元,同比增长6.31%[3][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0.00万元,同比减少14.38%[3][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35元,同比增长6.31%[3][6] - 报告期末总资产4.819807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7.76%[4][6]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78931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10.47%[4][6]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89元,较报告期初减少10.47%[4][6] 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 营业收入增长因聚焦主业,拓展市场业务渠道[7] - 净利润增长因营收增长和强化预算要素管理[7]
天纺标(87175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00:0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参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董事葛传兵、吕刚回避表决该议案[5]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天纺标(87175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1-23 00:00
投资规模与占比 - 投资基金认缴规模1亿元,公司出资10%即1000万元[2] - 出资占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19%,占净资产的2.36%[5] 关联交易 - 天宝创投持有公司4.91%股份,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6] 决策审议 - 2025年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审议通过投资议案[7] 基金期限 - 基金存续期7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最多可延长2年[1] - 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15] 费用支付 - 投资期和退出期,合伙企业分别按实缴出资总额和已投资未退出金额的0.765%/年支付管理费[19] - 按0.735%/年支付GP2服务报酬[20] 基金分配 - 先回本后分利,第二轮按8%/年单利计算税前收益[21] - 第三轮8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20%分给普通合伙人[21][22] 收益提取 - 业绩报酬和普通合伙人2超额收益提取比例不超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分红资金提取频率不超每6个月一次[22] 投资限制 - 基金债权投资不超可投资金额的20%,不得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或创投基金[23] - 不低于70%的资金投资于检验检测产业[25] - 投资单个项目累计金额不超实缴出资总额的25%[26] 风险与措施 - 合伙协议未签署,存在登记备案失败风险[29] - 投资可能无法达成目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29] - 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优化投资组合等降低风险[29] 合规情况 - 本次交易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31]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31] - 保荐机构对本次交易无异议[32]
天纺标(871753)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3 00:00
投资基金设立 - 公司拟与多方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认缴规模1亿元[3] - 公司在投资基金中出资比例为10%,出资1000万元[3][5] - 投资基金期限存续期7年,经同意最多可延长2年[2][14] 相关主体信息 - 天宝创投持有天纺标4.91%股份,天宝基管系天宝创投100%控股子公司[6] - 国盛创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8] - 天津红石海河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注册资本5亿元[8] -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62526733亿元[10] 认缴比例与金额 - 天纺标、天宝创投、红石海河、国盛创盈、国信弘盛、天宝基管拟认缴比例分别为10%、9%、30%、20%、30%、1%,对应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9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100万元[14] 投委会与费用 - 投委会成员由5人组成,国信弘盛、天宝基管、红石海河分别有权委派3名、1名、1名委员,决议需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通过[17] -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实缴出资总额的0.765%/年支付管理费给国信弘盛,退出期按已投资未退出金额的0.765%/年支付,延长期不支付[18] -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实缴出资总额的0.735%/年支付GP2服务报酬给天宝基管,退出期按已投资未退出金额的0.735%/年支付,延长期不支付[19] 基金分配 - 基金分配先回本后分利,第二轮分配全体合伙人可获8%/年单利计算的税前收益,第三轮分配余额的8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给各合伙人,20%分给普通合伙人,其中51%给国信弘盛,49%给天宝基管[20][21] - 基金管理人和国信弘盛、天宝基管提取业绩报酬和超额收益合计比例不超过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从分红资金中提取频率不超每6个月一次[21] 投资限制 - 基金投资以可转换为股权为目的的债权投资不得超过可投资金额的20%,不低于70%的资金投资于检验检测产业[22][24] - 基金投资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5%[26] 其他情况 - 公司本次出资比例不足50%且不形成控制,合作投资主体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出资用自有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28] - 公司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暂未签署,需履行内部审议及工商注册等程序,存在登记备案失败风险[30] - 本次投资运作受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风险[30] - 基金将采取结合宏观经济走势、优化投资组合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30] - 本次交易事项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保荐机构无异议[31][32]
天纺标(871753)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1 00:00
证券代码:871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4-094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葛传兵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146,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 5.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两位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 ...
天纺标(871753)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31 00:00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关 于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 300042 Floor 28, China Life Financial Center, No.38 Qufu Road, Heping District, Tianjin 300042, China 电话/Tel: +86 22 8558 6588 传真/Fax: +86 22 8558 6677 网址/Website: http: //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2 月 致: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赵少可律师、孟媛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